光禄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为加强对我县运用木塑新型材料建设特色小镇和特色村寨示范工程的组织领导,加大推广运用木塑新型材料力度,以点带面加快推进全县特色小镇和特色村寨建设工作,确保此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姚安县运用木塑新型材料建设特色小镇和特色村寨示范工程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雷 波 县人民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李 勇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 徐 勇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刘剑梅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 吴 东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周吉才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红兵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周立金 县委政研室主任、县农办主任
宋颖鑫 县委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昝卫勇 县发改局局长
周忠华 县民宗局局长
马 桑 县财政局局长
周 智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陈海斌 县环保局局长
周银兵 县住建局局长
张中晖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董 贵 县农业局局长
马 超 县林业局局长
胡 进 县水务局局长
马劲文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林 昆 县扶贫办主任
凌世锋 光禄镇人民政府镇长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姚安县运用木塑新型材料建设特色小镇和特色村寨示范工程各项工作;研究制定运用木塑新型材料建设特色小镇和特色村寨示范工程工作方案和计划,并上报楚雄州运用木塑新型材料建设特色小镇和特色村寨示范工程领导小组审批;审定乡镇工作方案和计划,指导督促乡镇和县直各部门开展工作,统筹协调解决工作推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住建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周银兵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根据领导小组的安排,负责组织推动姚安县关于运用木塑新型材料建设特色示范小镇和特色村寨工作有序开展;负责全面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向领导小组提出工作及政策措施建议;负责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督促乡镇政府如期完成工作任务;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今后,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工作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行递补,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备案,县人民政府不再另行发文。
姚安县人民政府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