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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州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29号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访问量:30471 | 发布时间: 2022/5/13 15:03:25

前场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现将《州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29号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提案按时按质办结。



姚安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州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

第129号提案办理工作方案


在州政协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杨芳亮委员提出了《关于解决姚安县前场镇新村村民出行困难的提案》,经州政协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会议决定,交由县人民政府办理。为认真做好州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加快解决姚安县前场镇新村村民出行困难,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提案办理工作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加快解决姚安县前场镇新村村民出行困难提案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提高提案办理质量,加快提案办理工作进度,决定成立姚安县解决前场镇新村村民出行困难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昝  荣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郭箫语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马  驰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周银兵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骆  宁  县财政局局长

周庭新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忠林  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局长

刘  赋  县水务局局长

李绍祥  县林草局局长

董永红  县信访局局长

武良平  姚安公路分局局长

杨永超  前场镇人民政府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交通运输局,由马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办公室日常事务。

二、总体目标

根据《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省高速公路建设期间做好普通公路保通和修复相关工作的通知》(云交管养〔2018〕69号)要求,按照“谁使用、谁修复”和不低于“原标准、原功能、原规模”的原则,要求楚大项目公司出资对G227线、前场镇新村小河线进行修复还建,解决村民出行困难问题。

三、2022年工作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2022年4月底前)。为加强对G227线、前场镇新村小河线修复还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姚安县前场镇新村小河线修复还建工作专班,综合统筹力量和资源,全力推进G227线、前场镇新村小河线修复还建工作。(牵头部门:县交通运输局,责任部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积极向上汇报,争取召开协调会议(2022年4月底前)。加大与楚雄州高速公路“能通全通”“互联互通”工程领导小组综合协调办公室汇报力度,及时汇报G227线、前场镇新村小河线修复还建相关事宜,尽快召开楚大高速公路项目建设遗留问题办公会议,研究解决G227线、前场镇新村小河线修复费用、组织实施方式等相关问题,与楚大项目公司签订修复还建协议。(牵头部门:县交通运输局,责任部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完成项目建设前期工作(2022年6月底前)。根据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在2022年6月底前完成G227线、前场镇新村小河线修复还建实施方案编制,开展施工图设计及招投标工作,完成项目建设所需林地、土地报批,完成项目开工前准备工作。(牵头部门:县交通运输局、姚安公路分局,责任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县水务局、县林草局及前场镇人民政府)

(四)组织开展G227线、前场镇新村小河线修复还建(2022年7月开工,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建设任务)。强化跟踪问效,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力争在2022年12月底前完工并投入使用。(牵头部门:县交通运输局、姚安公路分局,责任部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压实办理责任。县交通运输局作为提案办理工作的主责部门,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及日程计划,严格按照目标任务抓落实。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全力推进G227线、前场镇新村小河线修复还建工作,解决前场镇新村、小河村民出行困难。

(二)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G227线、前场镇新村小河线修复还建工作时间紧迫,任务繁重,涉及重点建设任务的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要迅速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确保G227线、前场镇新村小河线修复还建工作顺利推进。

(三)进一步提高办理效率。县交通运输局要按照提案办理工作方案,主动听取委员的意见、建议,切实加强实地调查,摸清存在问题的原因,制定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推动提案办理,形成完整书面报告,并于2022年6月30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送县人民政府,由县人民政府统一答复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