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根据中共姚安县委姚干字〔2022〕2号文件通知,经县人民政府党组2022年2月7日会议讨论,决定:
周艳琼 免去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李永昌 免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姚安县人民政府
2022年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