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姚安县国土资源局于2015年7月25日将座落于姚安县草海工业园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分6宗分别登记给权利人“姚安县人民政府”并发了6本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行为,违反了土地登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云南省土地登记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经研究决定:撤销姚安县国土资源局于2015年7月25日登记的座落于姚安县草海工业园区6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登记事项,具体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 姚国用(2015)5723号、姚国用(2015)5719号、姚国用(2015)5722号、姚国用(2015)5720号、姚国用(2015)5718号、姚国用(2015)5721号,并予以公告。
姚安县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