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光芝委员:
你在政协会议上提出“关于重启和强化农村文艺演出队3+1模式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续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群众文化活动的关心支持和作出的贡献。
我县历来十分重视群众文化活动,近年来先后开展了“3+1”扶持农村业余文艺队、全年节庆群众性广场大型文艺演出、恢复已中断了十余年的全县农村文艺汇演,业余文艺队周末展演等活动,并形成了长效机制。我局积极向上争取,先后为县内80余支业余文艺队配备了音箱、乐器等设备。通过这些措施的落实和各项活动的开展,我县群众文化活动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势头。
针对你所提出的“关于重启和强化农村文艺演出队3+1模式的建议”,我局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研究,认为:近年来,各级各部门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审核较为规范,“3+1”模式已不能适应当前对资金的管理要求。为继续做好对各业余文艺队的扶持,经姚安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研究,采取以下途径给予帮扶:1、由县文化馆牵头,全县各基层业余文艺队参与,举办全县业余文艺队周末展演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展演活动。每场演出给予600.00元的补助;2、梅葛广场舞台管理使用收费由县文化馆统一负责支付,并对群众舞台电路、灯光进行规范化改造,以达到演出要求;3、由局公共文化股按照每年全县文艺队的发展情况,向州文体局申报15支以上的文艺队进行扶持,每年给予4000元的补助;4、姚安县文化馆每年春节期间组织20支以上的文艺队在梅葛广场进行春节慰问演出,每支文艺队补助1000元。
在解决演出场地难方面,因梅葛广场群众舞台下面是体育馆消防池,不能覆盖建筑物,因此,不能进行大规模改造。对此,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已将影剧院建设项目纳入了“十三五”规划,演出场地难的问题有望在“十三五”期间得到解决。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县群众文化活动的关心和支持!同时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为我县文化事业的发展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姚安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二○一八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