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春荣代表:
在姚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您提出了题为《请求光禄古镇棚改安置新区占地村民小组农户给予留地安置用地35亩用于失地农民建房》的建议,会议主席团已将此列为第12号建议案,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2017年6月14日,县人民政府依法征收光禄镇光禄社区居委会东关一组、二组及北关一组集体土地158.62亩,作为光禄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用地,协议约定3个小组留地安置总面积36.46亩,具体规划位置:东至旅游公路,南至大康朗排洪沟,西至朝阳二组村民住房,北至光禄保障房围墙,具体分配安置:由东关一组、二组、北关一组、朝阳二组抓阄确定,用地性质为集体建设用地,约定2020年6月15日前完成用地报批。
土地征用和留地安置主要由县自然资源局和光禄镇人民办理,为妥善办理好建议案,我局多次与县自然资源局、光禄镇人民政府进行沟通协调,目前光禄社区居委会东关一组、二组及北关一组留地安置办理进度为:县自然资源局已将该地块(36.46亩)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城镇开发边界内集中建设区范围,该宗地实际占用地类为水田,由于土地管理法规定,占用耕地需落实占补平衡责任,因目前占用水田指标无法省州调剂,县级无结余水田指标,全省占用水田的地块暂停报批,需等待我县占补平衡项目水田指标入库后才能上报审批。恳请杜春荣代表给予理解并与涉及该地块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县自然资源局将将做好报批准备工作,在占补平衡项目水田指标入库后第一时间进行报批,全力推进该用地报批工作并逐月与乡镇反馈报批最新进展情况。
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还希望今后对我们提出更好的意见和建议,支持、协助姚安住建工作更好发展。
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