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特编制姚安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若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姚安县教育体育局联系(地址:姚安县栋川镇宝城路29号,邮编:675300,电话及传真:0878—5711652)。
2023年度,姚安县教育体育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省、州、县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提升部门形象,提高办事效率的一项重要工作,扎实抓好教育体育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2023年,姚安县教育体育局通过姚安县人民政府网站更新发布信息共239条,其中部门文件8条(向公共查询点提供公开文件24份),部门预决算48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2条,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1条,工作实施情况1条,公示公告26条,行政事业性收费1条,行政执法人员1条,教育机构1条,栏目类型1条,人大代表建议5条,县教育体育局11条,小学教育2条,县教育体育局公开指南1条,招生计划7条,招投标公告1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2条,政协委员提案14条,综合112条,部门9条,办事指南2条,政策问答1条,相关政策1条,服务地址和电话1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姚安县教育体育局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姚安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受理0件,办结0件,转下一年度办理0件,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谁公开、谁审查”和“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机构,落实审查职责,做到审查工作有领导分管、有专人实施;二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结合起来,防止保密审查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脱节。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建立公开信息发布登记制度,在网站上发布政府信息,并进行存档备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姚安县教育体育局以姚安县人民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第一平台,以实体公开栏和其他实际使用的渠道为辅助开展公开工作。为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标准、规范、专业,参照省州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结合我局实际工作,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制度,把具体公开内容分解到局机关各股室、各学校,明确了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公开范围、责任股室、责任学校,依托姚安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由局办公室负责信息的采集、送审、录入和发布。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政务信息在线解答、“12345”政府服务热线办理、网站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不得公开的政府信息清单、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进一步完善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
(五)监督保障情况。姚安县教育体育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公开信息坚持由领导审批、专人编辑、专人负责公开发布。严格执行公文公开属性,按照“五公开”工作要求,将公开要求纳入办文办会程序,拟制公文时,明确“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不公开”“此件依申请公开”及“此件删减后公开”等公开属性。切实对我县教育体育系统机关各股室、各学校发布信息公开的信息进行指导。为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使社会公众进一步关注和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宣传、学习和业务培训,于2023年1月13日、11月20日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各学校校(园)长开展集中学习培训,为全面推进县教育体育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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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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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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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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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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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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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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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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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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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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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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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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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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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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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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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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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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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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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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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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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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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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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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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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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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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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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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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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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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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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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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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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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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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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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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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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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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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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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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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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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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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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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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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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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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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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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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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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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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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是工作主动性不够,可公开的工作动态信息内容没有及时梳理并全部整理上网公开,工作存在滞后情况;二是在宣传发动及公开方式上投入有限,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开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提供多样化公开形式等方面还存在问题和不足;三是长效工作机制有待完善。公开信息在更新维护、文件报备、监督约束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四是各股室、各学校报送信息审稿还不够严谨。
(二)改进措施
一是督促局机关各股室、各学校按照规定,积极撰写应公开尽公开的各股室、各学校信息,由办公室督促检查各股室是否将应公开的政务信息予以公开,是以何种方式或渠道公开,是否按时限要求公开,从而促进我单位基层政务公开落到实处;二是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教育体育信息宣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信息报送工作摆上工作日程,切实加强信息队伍建设,建立和落实一把手负责、分管领导主抓、专(兼)职信息员具体负责的信息工作领导机制,及时、准确、全面地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技术人员能力培养。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网站管理人员、技术维护人员、信息采编人员的综合能力、专业技能等方面培训,提高建网、管网能力。加强与其他县教育体育系统网站管理队伍间的工作交流,学习先进工作经验,提高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更好地为各级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信息服务,促进我县教育体育事业科学发展;四是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自查和梳理力度,严格做好信息公开的审核把关工作,端正审核态度,切实提高政务信息公开质量;五是鼓励各学校多报送有亮点、有特色、有代表性的信息,丰富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为宣传教育体育文化助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2023年我单位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0条。
二是2023年,全年“12345”政府热线、我向县长说句话由办公室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全年接到“12345”政府热线办理57件,我向县长说句话办件5件。
三是2023年度我单位无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以及减免情况。
四是我单位2023年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申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姚安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