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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姚安县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姚安县税务局 | 访问量:25450 | 发布时间: 2021/1/26 16:19: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姚安县税务局(以下简称“姚安县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以年报形式报告如下。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姚安县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云南省楚雄州姚安县栋川镇南永公路与环城南路交汇处,邮编:675300,电话:0878-5711798)。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姚安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彝族自治州税务局和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相关部署要求,围绕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紧扣新时代新税务新职责新要求,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提升税务部门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姚安县税务局高度重视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县局党委年内多次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结合姚安县税务局工作实际,制定了《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和《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细化公开要求,增强公开实效。在日常工作中,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指导,强化监督,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稳妥有序推进主动公开

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坚持公正、便民、高效及“应公开、尽公开”公开原则,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丰富公开形式,提升信息收集、反馈机制工作效率,充分方便社会公众,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效。积极拓宽公开渠道,在充分利用网站载体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还积极发挥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和触摸屏、纳税公开栏等设施的功能,方便群众查询相关信息,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加强使用QQ群、微信群、企信通等新公开平台,全面丰富发布渠道和载体。结合税收宣传月、纳税人满意度调查、“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活动,召开纳税户座谈会,举办税法知识辅导班,发放税收服务需求调查问卷表、分发税收宣传资料等活动,积极开展信息公开。进一步拉近了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距离,密切了征纳关系,提升了姚安税务整体形象。

(三)突出重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今年以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姚安县税务局压牢扛实疫情防控社会责任,根据上级发布的各项税收政策、解读文件及涉税热点问题解答,认真梳理群众关心的热点、堵点及难点涉税问题,采取网上公开、窗口解答、举办纳税人培训会、发放宣传材料、引导查询等多种方式大力公开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全力服务“六保”“六稳”大局。建立健全咨询解答回复制度,认真处理上级部门、县委县政府及县级相关部门转交办理的事项,并建立健全处置回复台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2020年共处理“12345”热线事件1件,答复省长信箱留言3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2

13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9

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4

4

行政强制

0

+5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4390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实体公开中,存在文本规格不够规范、痕迹资料收集整理不够及时完整等问题;二是政务公开的创新举措不多,公开方式仍不够多元高效,公开实效有待提升。三是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部分部门对本部门应公开的内容理解不够深,未及时提供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加强工作协调及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局面。四是社会公众主动参与政府信息公开程度不高,主动前来咨询和查阅资料的较少,良好工作氛围还需进一步营造。

(二)改进措施

在下步工作中,姚安县局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新进展。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以经济社会发展与纳税人合法权益密切相关的政策信息为主要内容,加大税收政策和配套信息解读公开力度,提升姚安税务的执行力和公信力。二是优化信息发布流程。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培训,树立责任意识,确保文件公开属性能够准确界定,提高工作效率,避免信息公开时限延误。三是加强政策宣传。按照便民、实用、有效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发布信息,增强信息发布的针对性和权威性,最大限度方便纳税人和缴费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国家税务总局姚安县税务局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