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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农业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姚安县农业局 | 访问量:27932 | 发布时间: 2018/12/28 14:44:4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标准体系的通知》要求,特编制姚安县农业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参与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七个方面内容。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若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姚安县农业局联系(地址:姚安县栋川镇蛉河大道城南办公区,邮编:675300,电话:0878—6042308)。

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18年,姚安县农业局按照省、州、县推进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一定成效,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提供了重要保障。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相关股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姚安县农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部门工作职责,并在局办公室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分管信息工作的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落实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工作,做到了机构健全,人员落实,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确保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2018年,共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会议2次,主要研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事宜。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局班子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按计划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二)政府信息的清理、公布及更新情况

姚安县农业局认真推行政务“五公开”,即重大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要求,一是将规范性文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二是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按照县人民政府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三是认真落实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制度。2018年,全局按照部门职能管理的原则,对本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全局在编制并公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规定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相关具体事项以及依申请提供信息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内容。通过梳理,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全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局公示栏等媒体共公开政府信息137条,其中,在姚安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全局政府信息公开总数为125条。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建设情况

为提高部门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服务于经济社会活动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我局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基本原则,按照政府信息“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规定,根据《条例》要求和工作实际,参照省州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结合我局实际工作,制定和完善了姚安县农业局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配套制度,包括《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 《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2018年,我局在局办公室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方便群众查阅全局工作文件;结合局政务公开栏实体,对建设项目、财务信息及重点工作进行公示公开;依托姚安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由局办公室负责信息的采集、送审、录入发布,及时更新了机构职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公开涉及的法律法规、相关工作文件、2018年人大代表建议案办理、2018年政协委员提案办理、重点领域财政信息、公示公告、政策解读、工作动态信息等内容进行公开。

二、参与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情况

为切实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制度化水平,根据《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标准体系试运行的通知》(姚政办发〔2018〕2号)要求,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认真参与全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一是结合全局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全年重要工作日程,认真贯彻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精神,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力。二是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及时更新政务公开内容,把政务公开的重点、难点、社会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全面落实政务公开。三是健全解读回应机制。认真落实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的相关规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职责,主动回应重大舆论关切。四是进一步加强网站安全管理。明确责任人员,加强政务公开业务指导和培训,对照《姚安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保障栏目责任分配表》,规范发布政府网站信息。五是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规范制度。制定并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等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主动接受主管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六是加强楚雄州“12345”政府热线平台管理。进一步明确责任,确定专人负责,加强培训,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沟通技能,确保按时限解答群众反映问题。七是认真开展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各项标准培训工作。为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推动政府公开工作深入开展,2月上旬,我局围绕姚安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的《政务公开管理制度》 《政务公开网络平台管理规范》等8个政务公开管理标准和《公共法律服务事项公开信息分类与目录》 《公共法律服务事项公开规范》等6个政务公开事项标准进行培训。八是认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群众满意度测评和社会评议工作。认真对照姚安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标准体系(试点)《政务公开群众满意度测评办法》和《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办法》,开展了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工作,综合评定得分为99.06分;随机选取联系紧密的30人服务对象,通过发放《姚安县农业局群众满意度调查表》的方式,开展了政务公开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综合评定得分为97.4分。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要求,在局办公室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方便群众查阅全局工作文件;结合局政务公开栏实体,对建设项目、财务信息及重点工作进行公示公开;依托姚安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一是及时更新了机构职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二是将规范性文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三是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按照县人民政府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四是将涉及本部门的法律法规通过收集整理后进行公开;五是认真公开重点领域财政信息;六是对重要工作进行公开;七是对本部门工作动态信息进行公开。2018年,通过梳理,截至2018年12月31日,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局公示栏等媒体共公开政府信息137条,其中在姚安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全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5条,分别是:公开涉及的法律法规31条,相关工作文件73条(2018年人大代表建议案办理2条、2018年政协委员提案办理20条),重点领域财政信息公开2条,公示公告6条,政策解读1条,工作动态信息12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保障机构、健全制度,认真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制度,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2018年1至12月,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我局无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以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18年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申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在重大决策结果公开中,存在重点发展规划、重点项目公开事项单一,只在局里的党务政务公开栏张贴公开,没有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公开方式不够广泛。涉及的局办公室、局产业办公室认真进行梳理重点发展规划和重点建设项目,及时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发布。

(二)在公文公开中,未将公开要求纳入到办文程序,拟制公文时,未明确公开属性。通过查找,局属各股室、各单位起草文件时严格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文件公开属性进行标注,对涉及发文办公室要认真审核,全面梳理2017年以来文件公开情况,符合公开要求未公开的按照县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规定予以公开。

(三)存在政策解读不到位问题,未坚持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通过整改,对报请以县人民政府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文件,一并报送经局长审定的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

(四)存在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未公开。通过认真梳理办理的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在2018年9月30日前,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发布公开。

(五)存在政务信息发布审核不到位,对发布信息中存在格式、错字等情况,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局信息撰写人员工作水平,并严格要求信息发布人员加强发布审核,有效防范格式错误、错字等情况发生。

八、下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务信息查询的多样化需求。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宽政府信息公开途径,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规范更新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姚安县农业局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