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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 姚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访问量:22067 | 发布时间: 2018/12/28 10:17: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标准体系的通知》要求,特编制姚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参与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七个方面内容。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若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姚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联系(地址:姚安县栋川镇宝城路6号,邮编:675300,电话:0878—5712466)。

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18年,姚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按照省、州、县推进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一定成效,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提供了重要保障。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大队长任组长、相关股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姚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部门工作职责,并在局办公室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分管信息工作的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落实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工作,做到了机构健全,人员落实,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确保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2018年,共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会议2次,主要研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事宜。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局班子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按计划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二)政府信息的清理、公布及更新情况

姚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真推行政务“五公开”,即重大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要求,一是将规范性文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二是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按照县人民政府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三是认真落实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制度。2018年,大队按照部门职能管理的原则,对本大队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大队在编制并公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规定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相关具体事项以及依申请提供信息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内容。通过梳理,截至2018年12月31日,大队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局公示栏等媒体共公开政府信息100余条,其中,在姚安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总数为51条。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建设情况

为提高部门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服务于经济社会活动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我局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基本原则,按照政府信息“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 “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规定,根据《条例》要求和工作实际,参照省州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结合我局实际工作,制定和完善了姚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配套制度,包括《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 《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2018年,我大队在内勤中队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方便群众查阅大队工作文件;结合政务公开栏实体,对建设项目、财务信息及重点工作进行公示公开;依托姚安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由大队办公室负责信息的采集、送审、录入发布,及时更新了机构职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公开涉及的法律法规、相关工作文件、2018年人大代表建议案办理、2018年政协委员提案办理、重点领域财政信息、公示公告、政策解读、工作动态信息等内容进行公开。

二、参与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情况

为切实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制度化水平,根据《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标准体系试运行的通知》(姚政办发〔2018〕2号)要求,结合我大队的实际情况,认真参与全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一是结合大队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全年重要工作日程,认真贯彻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精神,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力。二是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及时更新政务公开内容,把政务公开的重点、难点、社会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全面落实政务公开。三是健全解读回应机制。认真落实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的相关规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职责,主动回应重大舆论关切。四是进一步加强网站安全管理。明确责任人员,加强政务公开业务指导和培训,对照《姚安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保障栏目责任分配表》,规范发布政府网站信息。五是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规范制度。制定并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等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主动接受主管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六是加强楚雄州“12345”政府热线平台管理。进一步明确责任,确定专人负责,加强培训,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沟通技能,确保按时限解答群众反映问题。七是认真开展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各项标准培训工作。为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推动政府公开工作深入开展,2月上旬,我大队围绕姚安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的《政务公开管理制度》 《政务公开网络平台管理规范》等8个政务公开管理标准和《公共法律服务事项公开信息分类与目录》 《公共法律服务事项公开规范》等6个政务公开事项标准进行培训。八是认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群众满意度测评和社会评议工作。认真对照姚安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标准体系(试点)《政务公开群众满意度测评办法》和《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办法》,开展了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工作,综合评定得分为99分;随机选取联系紧密的30人服务对象,通过发放《姚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群众满意度调查表》的方式,开展了政务公开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综合评定得分为97.5分。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要求,在内勤中队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方便群众查阅交管工作文件;结政务公开栏实体,对建设项目、财务信息及重点工作进行公示公开;依托姚安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一是及时更新了机构职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二是将规范性文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三是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按照县人民政府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四是将涉及本部门的法律法规通过收集整理后进行公开;五是认真公开重点领域财政信息;六是对重要工作进行公开;七是对本部门工作动态信息进行公开。2018年,通过梳理,截至2018年12月31日,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局公示栏等媒体共公开政府信息100余条,其中在姚安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全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1条,分别是:公开涉及的公安机关信息公开9条,财政信息公开1条,公示公告4条,工作动态信息37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保障机构、健全制度,认真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制度,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2018年1至12月,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大队无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以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大队2018年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申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在重大决策结果公开中,存在重点发展规划、重点项目公开事项单一,只在大队党务政务公开栏张贴公开,没有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公开方式不够广泛。

(二)存在政务信息发布审核不到位,对发布信息中存在格式等情况,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信息撰写人员工作水平,并严格要求信息发布人员加强发布审核,有效防范格式错误、错字等情况发生。

八、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教育培训。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制定完善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规划,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同时,通过加强培训等多种形式,切实提高各部门领导干部和广大民警贯彻执行《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继续通过新闻发布、网上公布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警务信息、工作信息和警方提示。同时,充分借助公共媒体资源,加大法制宣传和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姚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