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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镇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姚安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 访问量:40252 | 发布时间: 2020/1/1 10:59:26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以来,太平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府办的精心指导下,认真围绕重点工作和年度目标任务,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扎实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我镇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若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太平镇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姚安县太平镇太平街6号,邮编:675302,电话:0878—6082790)。

(一)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一是及时充实工作力量。由于人事变动,我镇及时调整了分工,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延续性,并调整充实了工作力量,把新参加工作的2名人员充实进入党政办公室,参与政务公开工作,使政务公开工作力量得到了有效充实。二是压实工作责任。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制定下发了《太平镇2019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主要任务和工作奥球,为全镇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健全完善制度。近年来,随着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我镇按照有关标准和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并根据工作开展情况,不断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先后制定出台了《太平镇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太平镇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太平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太平镇12345政府热线管理制度》、《太平镇政务公开政策解读制度》等10余项制度,目前,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体系建设已基本完成,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三)工作责任进一步压实。今年以来,我镇党政班子会议先后两次研究政务公开工作,传达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和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听取全镇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并于5月份、10月份先后两次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四是扎实开展业务培训。12月9日,我镇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会议,培训会上,镇人民政府副镇长王伟同志详细解读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由镇党政办公室主任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业务知识进行了深入培训,镇主要领导对开展好全镇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要求,培训会议的最后,我镇还组织参训人员开展了政务公开业务知识测试,确保培训取得实效。认真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围绕政务公开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情况,今年以来,共其它督查事项整合,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督查3次,涵盖11个镇级办公室(站所)和5个村委会,有效助推了全镇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四)工作成效进一步提升。一是及时更新完善相关信息。今年以来,在公开的信息发生变化后,我镇及时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更新了《太平镇机构职能》、《太平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太平镇人民政府主动公开目录》、《太平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太平镇镇情概况》等信息,确保更新及时,信息准确。二是认真履行公开责任。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在公开时限内公开政府文件和相关信息。截至12月31日,共公开了政府文件8个,公开依法执政信息3条,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发布动态信息100条,公开的文件已按要求上报县档案馆和图书馆,并在镇便民服务中心和各村为民服务站均设置了查阅场所,提供了政府公开的文件及相关宣传手册供群众查阅,有效扩大了群众获取政务信息的渠道。。三是扎实开展宣传。充分利用镇便民服务中心和各村的综合服务平台电视和各村“大广场、小喇叭”及政务公开专栏对政务公开知识、财务信息、工作动态、考核结果等相关信息进行了及时有效的宣传和公开,有效提高了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满意度和认可度。四是建立了推动“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工作的工作机制,并将“五公开”纳入公文办理过程,并明确了保密审查责任和程序,建立了信息公开时机、范围、方式和防止泄露个人信息的审查制度,在公文起草时即确定了公开属性,得到了有效执行。充分利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用,发布了《太平镇领导班子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征集意见建议的公告》,充分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镇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的方式和渠道还不多;二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社会知晓度还不高;三是宣传手段还不够丰富。下步工作中,我镇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州县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压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不断提高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不断补齐工作短板,确保我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更上一个台阶。一是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和贯彻力度,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二是加大对政务公开督促检查力度,实行有效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政务公开真实、全面、及时,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三是扩大宣传,拓宽公开渠道,让社会群众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内容、服务方式,提高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知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全年主动公开情况

全年共新增和变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6条,其中包括政府文件8个,公开依法执政信息3条,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动态信息100条,及时更新了更新了《太平镇机构职能》、《太平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太平镇人民政府主动公开目录》、《太平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太平镇镇情概况》等信息,使政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

(二)政府热线处理情况

严格按照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及时登记并移交处理“12345”政府热线信访,2019年全年受理“12345”政府热线5条,全部按时限办理完结。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全年未出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未出现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太平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