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镇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要求,坚持加强组织领导,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有关材料上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照政务公开自评表进行了认真自查自评。现将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保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设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镇人民政府镇长普正武同志任组长,分管党政办的纪委书记董仁荣任副组长,党政办公室主任和各站所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明确2名同志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工作措施。二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我镇2016年度工作要点,在年初对2016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进行了系统的安排和部署,制定了《太平镇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太平镇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明确我镇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年终对照县政府办政务公开考评工作要求进行自查自评;加强工作调度,不定期召开政务公开专项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内容、方式、流程、形式等,梳理政务公开工作各个环节中遇到的问题。三是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学习,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安排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政务公开有关文件精神,强化干部职工政务公开意识。四是及时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自查和总结,每年末对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认真分析和总结,对下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谋划和部署,针对政务公开工作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和加强,提高政务信息公开质量,提升政务公开效果。
二、主动公开,明确重点,做好全年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制度。出台了太平镇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原则、范围、内容、形式、方法和时间,通过制度保证了我镇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真正做到以制度促进政务公开,以政务公开带动制度建设。二是根据2015年政务公开考核的有关反馈意见,针对不足之处加强整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质量有所提升。同时,加强动态信息发布的常态化,加强信息的更新,确保及时发布。
三、规范形式,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一是按照要求,主动公开。及时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按照新版基本目录规范完善信息,按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主动做到公开内容及时、栏目归类准确、公开形式规范。二是坚持原则,规范程序。严格按照网络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网络安全管理,严格按信息发布制度,进行信息发布,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凡是法律、法规、规章要求,政府及政府机关作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决定,只要不属于不予公开的事项,都对外予以公开,确保网络信息安全。2016年全年我县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三是严格审核,保证质量。为了确保信息公开达到及时、准确、完整的要求,明确了2名同志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员、审核员和发布员,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在信息收集、整理、发布、审核等过程中严格把关。四是
四、丰富载体,创新电子政务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一是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充分发挥网站的宣传阵地作用。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综合服务平台等媒介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人负责网站的日常管理和信息更新维护,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积极探索政务公开新形式、新渠道。创新政务公开方法,探索开通政务微博,利用新媒体发布政务信息,积极与公众互动交流。
五、不断完善,努力做好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系统性的工作。虽然,我镇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县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些差距。
2017年,我镇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州县党代会精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一系列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完善工作方案,抓好部署落实,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努力使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抓好学习宣传。进一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姚安县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增强依法行政、民主行政意识。
(二)进一步提高公开水平。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加强信息资源的整合,增强网上信息公开服务功能,为广大公众提供更便捷、更系统、更有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服务。
(三)进一步提高公开知晓面。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公开宣传,让广大群众了解水利信息公开的渠道、内容、服务方式,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面。
太平镇人民政府
2017年1月4日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太平镇人民政府
统 计 指 标 | 单 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22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7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23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2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2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7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5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67 |
单位负责人:普正武 审核人:董仁荣 填报人:李凌 | ||
联系电话:5832109 填报日期:2017年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