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37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精神,按照中央、省、州、县机构改革统一部署和《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办发〔2017〕2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云政办发〔2019〕4号)、《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楚雄州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楚办字〔2018〕22号)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楚政办发〔2019〕11号)文件要求,切实解决城市管理面临的系列难题,全面推行我县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格局,有效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为深入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制定出台了《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制定该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如下:
一、指导思想
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37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指导思想修改。
二、基本原则
依据《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楚雄州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楚办字〔2018〕22号)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楚政办发〔2019〕11号)文件制订实施方案。
三、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一)组织机构。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副县长任副组长,政府办主任、分管联系副主任、县级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和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为成员。
(二)总体目标。到2020年底前,全县城市管理执法体制全面理顺,城市管理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明显加强,城市管理标准体系初步完善,统一高效、权责明晰、运转顺畅的城市管理机制基本健全;到2022 年底前,全县城市管理保障机制配套完善,城市管理效能大幅提升,市容环境整洁清新,城市运行规范有序,违法建设得到有效遏制,城市空间明显优化,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慧化水平大幅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三)重点任务。一是理顺城市管理体制;二是全面推行“街长制”;三是完善城管协同共治机制;四是加强城乡市容环境整治;五是补齐市政公用设施短板;六是规范公共空间秩序管理;七是深入开展违法建设治理;八是加强城市垃圾综合治理;九是持续开展交通综合整治;十是推进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十一是加快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十二是构建城市网格管理体系;十三是建立公众参与管理机制;十四是建立城市精细化管理考评标准体系;十五是探索联合执法模式;十六是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