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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实“四化”服务基层社会治理
来源: 姚安县司法局 | 访问量:2831 | 发布时间: 2024/12/26 16:06:31

2024年来,左门司法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切实发挥司法所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把新时代“枫桥经验”作为推手,为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夯实法治建设基石。丰富宣传形式,拓展线上线下普法新路径,积极营造浓厚法治氛围。线上积极推广“法治姚安”“平安姚安”等微信公众号,通过村组户主微信群,定期推送与辖区群众相关的邻里纠纷、土地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相关知识和典型案例链接,在线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解答、诉讼法律指引等法律服务。线下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国家宪法日”“民法典宣传月”“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联合平安法制办、派出所,组织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利用村小组会,户长会,敲门行动,解答群众法律咨询,提供“零距离”法律服务。今年来共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活动10场次,受教群众2000余人次。

细化重点人员管理,筑牢安全稳控防线。严格落实对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和帮扶。提高社区矫正精准度。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时注重工作规范,突出精准矫治,针对每名社区矫正对象的罪名、性格、学历、心理、家庭等因素,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实施“一人一档”,并在日常矫正中详细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认识、行动轨迹等实际情况,适时动态调整矫正方案,针对性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提高安置帮教共管度,注重刑释解矫人员的衔接管理,确保“无缝对接”,针对去向不明的流动人员、人户分离外出务工的刑释解矫人员,及时明确责任人,通过联系亲友等方式进行查找并跟踪帮教,加强不定期电话核查走访,做到人员信息实时准确掌握。注重为刑释解矫人员解决实际困难,协同乡级各行业站所及时帮助刑释解矫人员解决落户、低保、临时救济救助等问题,努力构建“部门联动、共同参与、责任明确”的安置帮教工作格局。

强化安全稳定大局,共筑法治建设堡垒。充分发挥调解职能,围绕事前预防、事中调解、事后回访等机制化解矛盾纠纷,避免矛盾升级,注重事前预防前瞻性。以乡级调委会为引领,选优配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定期对人民调解员开展培训,切实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法治思维和调解技巧,切实解决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素质和能力。同时聚焦重点领域、特殊群体,每月开展至少1次滚动式、拉网式摸底排查,进行一次风险研判,对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案件的矛盾纠纷,及时做好稳控报告处置工作,注重事中调解疏导性。以“命案防控”为核心,强化法治教育力度,深入排查辖区可能引发命案的各种因素,力求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对于不同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功的矛盾纠纷,要求各调委会必须告知当事人,引导其依法通过诉讼、仲裁、公证、行政复议等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提醒其严守国家法律法规,根据当事人意愿对符合条件的协助申请法律援助,避免矛盾纠纷激化、升级,切实为当事人解决矛盾纠纷提供帮助,注重事后回访反馈性。针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建立化解清单,深入化解,对账销号,对重点矛盾纠纷事、心双解,确保案结事了;对已化解处理的矛盾纠纷建立回访机制,对已经调解成功的案件,在调解成功后继续跟踪回访,严格履行人民调解协议书约定事项,确保矛盾纠纷化解调处程序更加科学高效。截至12月共开展人民调解专题培训4场次,排查调处化解矛盾纠纷61起,减少了诉讼案件发生,较好地充当维护和谐稳定的“助推器”,助力了基层社会治理。

优化公共法律服务,推进法治建设进程。参与基层法治政府建设,与法律顾问共同参与党委政府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为村集体合同的修改完善及村规民约的制定提供法律意见建议。推动信访法治化建设,做好重点信访人员稳控工作,引导信访人合理反映诉求,依法依规上访。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对涉及的合同纠纷、婚姻家庭问题,劳动维权、侵权赔偿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解答和法律援助指引,满足群众多样化的法律需求,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截至12月共提供法律咨询解答181余人次,提供法律援助4次。

下阶段,左门司法所将继续把人民满意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务实笃行,切实发挥司法所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白明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