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医保结算业务能力,加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内部管理,规范医疗保险经办业务环节,姚安县医保局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搭建医保结算业务便捷服务桥梁。
一是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姚安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医疗费用审核支付等有关规程的通知》,进一步明确细化医保经办机构在受理登记、费用审核、结算支付等环节的职责和时限。二是明确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在每月6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向县医疗保险中心提交上月发生的各种医疗类别费用申报表,费用结算工作人员在接收到审核人员推送的数据后及时在云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进行费用结算,费用结算流程须在费用审核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三是对不需要审核环节的普通药店申报的个人账户资金,费用结算工作人员在当月12日前完成费用结算。目前姚安县医疗保险中心已经实现了对全县16家医疗机构、46家药店的本地、异地直接结算。
姚安县医保业务结算实现合规资金本地当月拨付,异地次月拨付,开创了高效、便捷、准确的结算业务新局面,为促进医药机构的规范运营和医保基金的安全使用,医药机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李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