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县认真落实《楚雄彝族自治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文件要求,明确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支付家庭成员费用,实现家庭成员共享共济。姚安县从增强门诊共济保障功能、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规范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加强监督管理和完善与门诊共济保障相适应的付费机制,建立健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
门诊共济保障之前,职工医保家庭成员之间不能共享医保资金,医保资金没能做到“物尽其用”,使用效率不高,这是医保制度实施以来长期存在的问题。实施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后,有效规避医保资金沉淀,让享有职工医保的家庭成员实现医保资金共享、提高医保资金的使用率,发挥医保资金最大化作用。
自2022年7月1日实施门诊医保共济以来,截至目前,姚安县门诊医保共济共涉及17家,参保职工10439人,累计报销金额46.37万元,其中县外金额13.01万元,县内县级医药机构享受政策待遇2613人,涉及金额30.5万元,乡镇享受政策待遇3668人,涉及金额2.86万元。统筹实施医保共济,让职工医保资金使用更方便灵活,契合了参保人的福祉诉求,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思想和理念,不断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何永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