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潭箐水库位于姚安县适中乡菖河村上游1.7km石者河支流昌河上,石者河属金沙江水系龙川江支流勐岗河上游支流。水库距姚安县城53km,其中姚安县城至菖河村委会现状为水泥混凝土路面(51km),菖河村委会至水库下游为乡村土路(2km)。
龙潭箐水库是一座以农田灌溉供水为主,兼有集镇及农村生活供水的小(一)型水利工程。水库总库容114.41万m3,根据《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工程规模为小(一)型,工程等别为Ⅳ等。
龙潭箐水库工程由枢纽工程和灌溉输水管道工程组成。枢纽建筑物由大坝、溢洪道和导流输水隧洞组成。大坝设计最大坝高50.0m,坝型为黏土心墙风化料坝。枢纽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
龙潭箐水库灌区水利工程可供水量为157.0万m3,需水量为263.2万m3,缺水量为106.2万m3,缺水量占灌区总需水量的40.3%。灌区缺水状况十分严峻。龙潭箐水库新建后,总供水量为106.2万m3,集镇生活可供水量为6.9万m3,保证集镇人口0.1074万人;农村生活可供水量为6.6万m3,保证农村人口0.0558万人口、大小牲畜0.2748万头的生活用水。农业可供水量为92.7万m3,设计灌溉面积为0.6680万亩,新增灌溉面积为0.2684万亩,改善溉面积0.3996万亩。
2019年3月,州发改委以楚发改农经〔2019〕83号批复龙潭箐水库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意新建龙潭箐小(一)型水库工程;2019年4月,州水务局以楚水规计〔2019〕9号批准项目初步设计报告。批复工程总投资7710.11万元,2020年9月姚财农〔2020〕49号为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到位3855万元。
根据州水务局审定的《姚安县龙潭箐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工程建设征地及移民安置调查结果,龙潭箐水库工程建设征地区包括水库淹没区、枢纽工程建设区、输水工程建设区。
龙潭箐水库淹没区涉及适中乡菖河村委会的菖蒲塘村小组、菜下村小组,枢纽工程区建设征地涉及适中乡菖河村委会的菖蒲塘村小组、菜下村小组。输水工程区建设征地涉及适中乡菖河村委会菜上、咪下村民小组、适中村委会石者大村、石者小村和三木村委会三木村民小组。
根据本次实物指标复核成果,龙潭箐水库工程永久征地主要实物指标为:永久性征收土地面积8.3210公顷,枢纽区2.2281公顷,淹没区6.0929公顷。农用地面积7.8973公顷(其中:耕地2.3284公顷、林地4.3132公顷、其他农用地1.2557公顷,未利用地0.4237公顷)。
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云南省林地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08〕24号)、《云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片区综合地价补偿标准》、《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姚安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征收补偿办法的通知(姚政发〔2014〕13号)等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规定,龙潭箐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认真研究,形成了姚安县龙潭箐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会议纪要4号。制定了《姚安县龙潭箐水库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龙潭箐水库工程建设征地补偿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开展实物调查和征地补偿的范围、组织领导机构、耕地、林地、零星树木、建筑物、构筑物征收占用补偿标准。姚安县龙潭箐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按“征地补偿工作方案”展开征地及移民安置工作。
完成田间生产道修建项目及进洞口工程建设共需占用姚安县适中乡菖河村委会菖蒲塘村小组土地总面积 12.684 亩(其中:水田3.563 亩,旱地9.121亩)永久占地,补偿费用 477529.27 元;青苗补偿面积3.001 亩,补偿费用11207.50元;经济林果135株,补偿费用67900.00 元;合计补偿费用556636.77 元;林地征占用情况:完成永久占用:根据云南省林业厅的批复云楚林资许准【2017】992号文,目前永久占用4.9718公顷,其中木暑占0.8363公顷,菖河占4.1355公顷;临时占用:根据姚安县行政审批局的批复【2021】101号,临时占用林地9.3699公顷,植被恢复费已缴纳。
姚安县龙潭箐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在县搬迁安置办的指导协调下,姚安县水务局高度重视,项目业主、姚安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及相关职能部门以及规划设计、监督评估等单位的共同努力,做了大量的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有效确保了水库工程建设目标的实现。建设征地(林地)手续办理完毕,龙潭箐水库工程建设截流阶段征地移民安置任务已全部完成,个人和集体财产补偿兑现已基本完成,群众满意度较高。姚安县搬迁安置办公室、项目业主、规划设计、监督评估单位等相关单位验收报件基本齐全,现阶段姚安县龙潭箐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已做好截流验收阶段工程征地及移民安置的验收准备工作,已经具备进行工程征地及移民安置工作验收的条件,于2022年1月26日由姚安县搬迁安置办公室牵头,姚安县自然资源局和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共同参与到姚安县龙潭箐水库工程实地调研,查阅资料,同意对姚安县龙潭箐水库工程截流阶段征地及移民安置工作给予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