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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姚安县大中型水库移民产业发展项目资产管理和收益分配实施办法》
来源: 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访问量:12701 | 发布时间: 2023/1/19 15:04:20

一、文件制定依据说明

该文件依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云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云移发〔2017〕171号)、《云南省搬迁安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意见》(云搬办发〔2020〕8号)、《楚雄州搬迁安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产业发展项目管理的实施意见》(楚搬通〔2022〕14号)制定。

二、《实施办法》主要措施

《实施办法》总体框架共由6个部分组成。

(一)适用范围。适用于上级移民主管部门安排的库区基金和县级移民管理部门投资实施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产业发展项目。

(二)移民资产所有权和收益权。主要对移民项目资产范围及所有权和收益权进行了界定。

(三)项目资产管理。明确了县搬迁安置办按有关要求对移民产业发展项目资产进行管理和分配收益。

(四)收益分配。明确了项目收益范围、收益资金分配对象、收益分配原则、资产收益资金监管主体、项目收益分配使用计划审批内容。

(五)责任追究。明确了违反《实施办法》规定的处理方式。

(六)其他。明确了《实施办法》解释部门和执行时间。

三、文件制定程序说明

为加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产业项目资产有效利用和规范管理,维护移民后期扶持产业项目资产所有者和受益者的合法权益,发挥移民后期扶持产业项目资金最大效益,县搬迁安置办根据国家、省、州关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产业项目资产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全县实际,于2022年3月草拟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直有关部门意见建议,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直有关部门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和实际提出了修改意见。云南八谦律师事务所于2022年3月17日出具《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法律审查意见书。县搬迁安置办于2022年9月27日在姚安县门户网站发布《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建议。县搬迁安置办汇集各方面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完善后,形成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于2022年10月14日召开《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预备会及专家评审会。2022年10月31日,县搬迁安置办召开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论证会,得出评估论证结论,风险较小,同意实施。县搬迁安置办通过充分吸收听证代表意见建议后,形成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报告。县搬迁安置办汇集各方面意见建议进行认真修改完善后,形成《姚安县大中型水库移民产业发展项目资产管理和收益分配实施办法听证报告》报送县级相关部门审核后,于2022年12月16日提请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报县人民政府发文实施。

四、文件施行日期及有效期说明

该文件的发布日期是2023年1月18日,施行日期是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生效。



原文: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姚安县大中型水库移民产业发展项目资产管理和收益分配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