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屯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官屯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官屯镇房屋建筑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官政发〔2022〕14号)(以下简称《方案》),为帮助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方案》相关内容,现就《方案》制定的基本情况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姚安县房屋建筑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起草了《官屯镇房屋建筑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已经镇党政班子会议研究通过。
二、主要内容
《方案》总体框架共由四个部分组成。
(一)总体要求。主要阐述了要全面排查整治房屋建筑安全隐患,特别是用作经营的自建房屋建筑,依法依规有序全面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房屋建筑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建立健全长效管理体制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目标任务。主要明确了到2022年6月5日前,要全面完成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工作安排。一是摸底排查(2022年5月5日至2022年5月15日)。要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和存在安全隐患的主要类型,如:地质灾害隐患、建筑结构安全隐患、水环境灾害隐患、火灾隐患、燃气安全隐患、房屋建筑周边环境安全隐患等。地质灾害隐患主要查明房屋建筑是否处于滑坡地段、是否会遭受泥石流、洪水等灾害侵蚀;房屋建筑结构安全主要查明房屋建筑的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是否进行装修、是否改变过主体结构等,建立房屋建筑档案;水环境灾害隐患主要对房屋建筑是否有可能会遭受洪水、水库、河湖坝体是否安全、沟渠渗漏等侵蚀而引发的灾害;火灾隐患主要对房屋建筑及周边是否存在火灾可燃易燃、易爆物质,是否有消防通道逃生通道和自救能力;燃气安全隐患重点对燃气企业、燃气管道和液化气换瓶点等安全进行排查,是否有泄漏、管道老化和不安全操作等行为等;房屋建筑周边环境安全隐患重点对房屋周边存在不安全情形进行排查,如房屋建筑周边的不安全作业(施工等)、周边房屋是否会影响到公共安全、周边是否有可疑的气体液体泄漏等,做到“不留盲区、不漏一户”。重点对房屋建筑和学校、旅游景区、医院、厂矿企业及周边经营性场所进行全面细致排查,对排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建筑,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二是专项整治(2022年5月5日至2022年6月5日)。针对专项排查出来的问题进行分门别类,按照“拆、修、搬、停”的分类整治的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以“隐患就是事故”的意识,迅速开展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确保动作到位、整治效果明显,杜绝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对排查出具有安全隐患的房屋,能拆除的坚决给予拆除,进行排危治危;可以加固改造和修缮的进行加固改造和修缮,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不能在原址进行加固改造和修缮的,采取搬迁避险的方式进行整治;对于暂时不能消除安全隐患的房屋建筑,坚决封闭停止使用,并做好警示标志。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和建筑,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坚决予以整治,同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使用不安全建筑的行为。
(四)保障措施。主要从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强化综合保障、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宣传引导、强化督查、上报工作情况七个方面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