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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姚安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办法》
来源: 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访问量:29593 | 发布时间: 2021/9/30 16:43:25

一、文件出台的具体时间

2021年9月30日

二、背景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0〕40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楚政办通〔2021〕1号)精神,为进一步管理好、养护好农村公路,加快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结合姚安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三、目的意义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1133”战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统筹城乡发展,坚持质量为本、安全至上、自然和谐、绿色发展,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加快构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符合农村特点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系,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姚安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更好保障。

四、执行口径

本办法适用于全县列入省年报库的道路(含桥梁)以及相配套的附属设施项目;执行主体是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级各相关部门和单位。

五、操作方法

每半年对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县委、县人民政府对乡镇综合绩效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县委县政府和县交通运输局确定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贯彻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及上级党委和政府出台的政策措施情况,以及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系建设等情况。

六、文件重点内容

本办法主要包含总体要求、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全面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等方面。

(一)工作目标

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主要目标是:到2022年,基本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形成财政投入职责明确、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格局。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明显提高,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农村公路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明显提升,交通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5%,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75%。

到2035年,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基本实现城乡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路况水平和路域环境根本性好转,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全面提高,治理体系全面完善。

(二)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

1.县交通运输局是负责全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行业管理的责任单位,主要职责是:制定县、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权力和责任清单,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规章制度。制定本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目标和发展规划。编制上报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建议计划,做好农村公路数据库更新和统计工作管理。制定全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目标和发展规划,编制上报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建议计划和县级养护补助资金计划。做好农村公路数据库更新和统计工作管理,加强养护管理机构能力建设指导。统筹安排上级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补助资金和日常养护补助资金,监督养护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审核、汇总上报各乡镇农村公路养护计划。会同县财政局开展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绩效评价,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指导、检查和考核本辖区内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组织审批日常养护年度费用及指标计划,检查和监督农村公路管养责任目标及年度养护计划任务执行完成情况。重视和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依法保护路产路权,坚决制止损坏和侵占农村公路的行为,指导乡镇、村开展爱路护路的宣传教育。

2.县地方公路管理段在县交通运输局的领导下,负责县道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和指导监督全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具体职责是:负责县道的养护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乡镇做好乡道、村道的养护管理工作,做好相关统计上报工作。编制农村公路年度养护计划、小修保养、大中修工程项目计划,并按照批准计划组织项目实施,对工程质量、技术规范、进度管理负责。对养护作业施工单位和养护承包者实施监督管理和指导,确保全面养护及养护路况质量。指导督促乡镇交通运输管理站按规定开展检查考核及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评定。做好公路技术状况、养护路况质量评定、县乡道桥梁技术评定、交通量调查、灾毁统计上报等养护管理报表上报工作。加强对养护队伍及作业人员的养护知识、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的全员培训,提高养护技能。组织养护职工开展养护技能全员培训,提高标准化、规范化养护水平。推广交流先进经验,新材料、新技术的运用。配合路政部门加强路政管理,及时协调有关部门进行区域性整治和农村公路控制红线管理,维护好路产路权。

3.乡镇交通运输管理站是负责本乡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综合职能部门。具体职责是:编制乡道、村道公路养护年度计划,配合县地方公路管理段编制日常养护年度费用及指标计划,根据主管部门下达的养护计划,落实养护工作目标,指导村民委员会开展村道的日常养护工作,定期组织检查农村公路养护路况质量和养护目标执行情况,发布情况通报。对本行政区域内公路管养情况及产生病害、损坏、灾毁和危险路段的调查及安全生命防护设施建设,负责桥梁安全状况和公路水毁灾害的巡查上报工作。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乡道、村道水毁抢险保通和修复工作,负责设置、保护危险路段的警告标志、警示标牌。负责检查考核乡道、村道的养护与管理工作,并按时上报乡道、村道养护质量检查评定情况。协助做好辖区内县道的水毁应急抢险及安全保通,负责乡道、村道的路政管理和路产路权维护工作。

(三)全面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

自2021年起,省、州、县三级公共财政一般预算资金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标准为:县道每年每公里10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5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3000元。除省级承担的30%外,其余70%分别由州级财政承担20%、县级财政承担50%。补助资金的计算依据为经省交通运输厅认定并纳入统计年报的农村公路里程。

继续执行州人民政府对农村公路路政管理资金的补助政策,县级安排农村公路路政管理资金,按照县道每年每公里195元、乡道每年每公里122.5元、村道每年每公里35元的标准配备,列入县级财政预算。

充分发挥好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采取资金补助、先养后补、以奖代补、无偿提供料场等多种方式支持农村公路养护。将农村公路发展纳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支持范围。鼓励将农村公路建设和一定时期的养护进行捆绑招标,将农村公路与产业、园区、乡村旅游等经营性项目实行一体化开发,运营收益用于农村公路养护。鼓励保险资金通过购买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方式合法合规参与农村公路发展,探索开展农村公路灾毁保险。

(四)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

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道、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配备不少于2名的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乡道管理养护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组织好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村民委员会要按照“群众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采取一事一议、以工代赈等办法组织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要加强宣传引导,将爱路护路要求纳入乡镇农村公路管理制度和村规民约;鼓励创新发展“党组织+合作社”“合作社+资源整合”等多种专业合作社养护模式,探索并推广专群结合、积分管理、家庭承包、农户分段包干等养护模式;鼓励采用以奖代补等方式,推广将日常养护与应急抢通捆绑实施并交由农民承包;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力量自主筹资筹劳参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通过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纳入公益岗位等方式,为困难群体提供就业机会。

七、落实的措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

(二)广泛开展改革试点工作。

(三)强化政府督导考核。

(四)加大改革宣传力度。





  原文: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姚安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