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姚安县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便于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实施方案》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落实工作,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起草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0〕35号)及《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办通〔2020〕3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
以需求和问题为导向,坚持“政府推动、部门协同,家庭为主、托育补充,普惠优先、社会参与,安全健康、科学规范,属地管理、分类指导”的原则,建立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发展,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家庭和谐幸福、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三、《实施方案》的工作目标
2020年婴幼儿早期发展知识普及率、家长及婴幼儿照护者接受科学育儿指导率均达到60%。到2025年,全县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基本形成,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婴幼儿早期发展知识普及率、家长及婴幼儿照护者接受科学育儿指导率均达到90%,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
四、《实施方案》的主要任务
《实施方案》明确了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各部门按照职能职责认真抓好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贯彻落实。一是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保障婴幼儿家庭合法权益,规范开展科学育儿指导,加强预防保健服务。二是加大对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力度。三是发展多种形式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贯彻落实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婴幼儿照护服务的优惠政策措施,发展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方便可及的普惠婴幼儿照护服务。积极引导社会力量举办普惠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四是规范注册登记;五是建立监管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和分工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监督管理,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六是规范服务收费,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收费监管与引导。七是加强队伍建设。
五、《实施方案》的政策支持和保障措施
(一)政策支持:一是加强用地保障,二是加大财政及税费优惠支持。
(二)保障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切实管用的政策措施,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规范发展。二是强化部门协同。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由卫生健康部门牵头,发改、编办、教体、公安、民政、财政、人社、等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计生协会等群团组织要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形成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康发展的工作合力。三是强化要素保障。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积极协调抓好优惠政策落地,大力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四是强化宣传引领。要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多层次、多渠道的宣传推广,调动全社会参与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积极性,持续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形成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