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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姚安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访问量:25142 | 发布时间: 2020/12/8 19:51:11

中共姚安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雷波


近日,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姚安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帮助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意见》的相关内容,认真落实意见确定事项,现就《意见》出台的背景意义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文件制定的必要性

姚安县自2006年6月30日核定移民人口8139人以来,共计发放直补资金6561.48万元,实施后期扶持项目106件(次),投资达4132.67万元,共投入资金10694.15万元,多年的资金持续投入,全县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得到了较大改善。但因机构设置不健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人员力量薄弱等原因,重建设轻管理、后扶项目小、散、弱与新时期移民工作要求不适应、不匹配的矛盾日益突出。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通知》(水移民〔2018〕208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大中型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的意见》(云政发〔2015〕12号)和《云南省搬迁安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意见》(云搬发〔2020〕8号)文件精神,姚安县搬迁安置办公室草拟了《姚安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实施意见(送审稿)》,《意见》主要包括:1个指导性意见及4个配套方案。《意见》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县、乡镇、村各级职责,进一步规范了全县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开展,对指导全县做好水库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具有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

二、文件的起草过程和基本情况

结合姚安县实际,县搬迁安置办起草的《意见》经过办班子会议几次修改完善,形成《意见(征求意见稿)》。2020年9月15日,姚安县搬迁安置办下发了关于征求《意见》修改意见的函至各移民乡镇征求意见、建议,9月20日县搬迁安置办对征求到的修改意见进行了梳理吸纳,并深入移民较多的栋川镇徐官坝社区、龙岗社区、长寿社区、地角村委会和光禄镇福光村委会开展了调研,面对面征求村(居)委会干部、小组干部、部分移民代表意见,针对征求的意见,县搬迁安置办对《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2020年10月13日县搬迁安置办将《意见》向县财政、农业农村、水务等5家部门进行意见征集,同时向云南省八谦律师事务所、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10月15日县搬迁安置办对征求到的县级部门意见建议进行集体研究讨论审议通过,最终形成了《意见》常务会议送审稿。《意见》于2020年11月13日经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三、文件的主要内容

《意见》主要包括1个指导性意见及4个配套方案,执行期至2026年6月30日止。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1个指导性意见。一是明确了2020至2025年后期帮扶的工作目标;二是明确了工作内容,主要是移民人口动态管理、后期帮扶项目、移民就业创业能力建设及就业扶持、移民信访维稳工作;三是明确了考核、问责体系。

(二)4个配套方案。分别是《移民帮扶人口动态管理方案》《后期扶持项目管理方案》《移民资金县级报账制管理暂行办法》《移民信访维稳工作方案》4个子方案。其中:《移民帮扶人口动态管理方案》主要明确了县、乡镇、村三级的权责问题,实行“组确认、村初审、乡审核、县核减”和“组村乡镇公示”的工作机制,在做好日常核查抽查基础工作的同时,实行在册移民人口每半年随机抽查核查1次(即:县抽乡,每个乡镇抽查核查在册人口比例不低于15%;乡抽村,每个村抽查核查不少于50%,年内抽查全覆盖)。《后期扶持项目管理方案》主要明确了项目谋划、项目前期、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等工作规范及要求,同时明确了后扶项目实施原则,即:“县级负责、部门主管、搬迁安置部门或乡镇村组组织实施”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移民资金县级报账制管理暂行办法》主要明确了移民项目资金的报账管理规范、报账程序。《移民信访维稳工作方案》主要是理顺县乡镇工作职责,开展移民信访维稳联络员试点工作,在移民人口50人以上的18个村(社区)聘用明确1名联络员,主要协助乡镇、村(社区)做好信访维稳、政策宣传、人口核实等工作。



    原文: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姚安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