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姚安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帮助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实施方案》的相关内容,加快方案的推进实施,现就《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意义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文件制定的必要性
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公墓管理规定》《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殡葬管理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43号)等有关政策法规,规范姚安县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收费和管理,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姚安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草拟了《姚安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实施方案(试行)》(送审稿)。
二、文件的起草过程和基本情况
结合姚安县实际,县民政局殡葬管理所起草的《姚安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经过局领导班子会议几次修改完善,形成《姚安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姚安县民政局下发了关于征求《姚安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实施方案(试行)》修改意见的函,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于2019年9月26日上午11:30前将修改意见(主要领导签字和单位盖章)书面反馈至县民政局办公室。2020年2月12日通过召开听证会、风险评估和专家论证,并根据各单位及听证代表所提的意见、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2020年3月3日经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最终形成了《姚安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实施方案(试行)》。
三、文件的主要内容
《姚安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共分总则、规划与建设、墓地管理、收费管理、法律责任、附则6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则,明确了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基本含义,公益性公墓建设的依据,公益性公墓建设的管理和监督部门。
第二部分规划与建设,明确了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地块的选址要求,规划建设的目标和申请,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的审核和审批。
第三部分墓地管理,明确了进入农村公益性公墓具体的安葬范围,墓穴编号管理,农村公益性公墓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建设资金的来源,农村公益性公墓迁移或者撤销。
第四部分收费管理,明确了农村公益性公墓为公益性设施,不得进行营利性经营。对于符合安葬条件的,只能收取墓材费、人工劳务费和维护管理费等。农村公益性公墓收取费用的用途用于管理人员工资支出、日常维护费用,节余资金用于农村公益性公墓开发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收费的监督检查。农村公益性公墓实行年检制度。
第五部分责任追究,明确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收费过程中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
第六部分附则,明确了国家规定的10个少数民族(即:回、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乌兹别克、塔吉克、塔塔尔、撒拉、东乡、保安)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建设和管理,依据国家、省、州有关规定执行。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实施方案的执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