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楚雄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要求,现将《2024年姚安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有关规定及要求,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未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的,不得报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同时要将决策实施过程中的相关程序材料整理归档,实行一事一档。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管理,按年度进行调整、公布。各承办单位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应认真研究论证,提出书面建议,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提请调整。
附件:2024年姚安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拟完成时间 |
1 | 姚安县红梅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 | 县水务局 | 2024年6月底 |
2 | 姚安县(2021-2035年)林地保护利用规划 | 县林草局 | 2024年12月 |
3 | 姚安县光禄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修编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2025年3月底 |
4 | 姚安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分配和管理实施意见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2024年8月底 |
5 | 姚安县优化营商环境助企纾困推进全县房地产业平稳有序发展十七条措施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2024年4月底 |
6 | 云南省姚安县产业园区总体规划 | 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 | 2024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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