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深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加强对公共企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提升医疗卫生公共企事业单位服务水平,更好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和《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办发〔2021〕43号)之规定编制本指南。以下信息如发生变化,将及时作出更新。
一、公开主体
姚安县卫生健康局、医疗卫生机构应
二、公开信息的范围
(一)机构基本概况、公共服务职能;
(二)机构科室分布、人员标识、标识导引;
(三)机构的服务内容、重点学科及医疗技术准入、服务流程及须知等;
(四)涉及公共卫生、疾病应急处置相关服务流程信息;
(五)医保、价格、收费等服务信息;
(六)健康科普宣传教育相关信息;
(七)招标采购信息;
(八)行风廉政建设情况;
(九)咨询及投诉方式;
(十)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应当主动公开的内容。
三、公开方式
医疗卫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方式,以主动公开为主,提供咨询服务为辅,原则上不采取依申请公开的方式。
四、公开形式
(一)办公和服务场所的公开栏、公告牌、电子显示屏、触摸屏;
(二)咨询台、服务台;
(三)人员岗位标识;
(四)县人民政府网站;
(五)互联网交流平台、公众号、移动客户终端;
(六)服务手册、便民卡片、信息须知;
(七)咨询服务电话;
(八)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
五、公开时限
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发生变化的,姚安县卫生健康局、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调整更新。
六、监督管理
(一)姚安县卫生健康局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监督考核制度,定期对各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
(二)姚安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对医疗卫生机构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宣传培训。
(三)各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本办法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可以向县卫生健康局申诉,县卫生健康局将及时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申诉人。
经调查属实的,将及时作出整改。
(四)以信息公开名义变相违法发布商业广告或进行夸大、虚假宣传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五)姚安县卫生健康局办公时间、办公地址、监督电话等信息:
办公时间:8:00-11: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和周末除外)
办公地址:姚安县栋川镇蛉荷大道城南办公区
监督电话:0878-5712504,传真:6015060
电子邮箱:yaxwsjbgs@126.com
2024年3月7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