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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信息公开
来源: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 | 访问量:14008 | 发布时间: 2024/3/9 15:19:00

一、基本信息

姚安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副科级事业单位,联系电话:0878-5721727。上级监管部门为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业务及投诉电话:0878-5721727。

二、交通情况

位于姚安县栋川镇宝城路南段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院内。

三、机构简介

姚安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核定事业编制10名。其中大队长1名(副科级),副大队长2名(股所级)。现实际在编人员9名,班会军同志为法定代表人,任大队长,具体负责大队全面工作。

2012年3月23日姚安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和2012年4月5日十五届县人民政府第55次常委会会议讨论决定成立姚安县环境监察大队,为姚安县环境保护局下设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4名。2017年4月26日,根据姚安县委编办下发的《关于下达姚安县环境保护局事业单位事业编制的通知》(姚编发〔2017〕5号)文件,增加环境监察大队事业编制6名。2019年4月根据《中共楚雄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县市生态环境机构管理体制的通知》(楚编办发〔2019〕44号)文件,姚安县环境监察大队机构、人员和编制整体上划州级管理。2019年12月根据《楚雄州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方案》(楚办字〔2019〕98号)及《中共楚雄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组建楚雄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通知》(楚编办发〔2019〕59号)文件,更名为姚安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2年10月13日完成姚安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更名登记,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由云南省楚雄州姚安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颁发。

四、服务信息

受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委托,具体负责实施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农业面源污染等方面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依法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负责辖区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生态环境保护违法违规行为;负责辖区生态环境信访举办投诉调查处理,参与环境污染事故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并开展调查处理。信访举报电话:0878-5721727。

五、图片

姚安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所在地

姚安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公楼

姚安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公室

姚安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现场执法检查

姚安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开展政策宣传

2024年3月9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