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姚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济类型属国有经济,机构等级属副科级,联系电话:0878-5712263,上级监管部门属姚安县卫生健康局。
投诉电话:0878-5712263,
新媒体账号有微信公众号:姚安疾控。
二、交通情况
姚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坐落于姚安县栋川镇栖霞路16号。
三、机构简介
单位概况:姚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坐落于姚安县栋川镇栖霞路16号,现有业务用房四层一幢(2629.52㎡),于2019年7月由原栋川镇环城北路58号整体搬迁投入使用。2023年12月15日,整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职责,重新组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加挂“姚安县卫生监督所”牌子,由县卫生健康局(疾病预防控制局)管理,接受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疾病预防控制业务工作领导。县疾控中心核定编制36人,现有在编人员29人,外聘合同制人员8人(含3名公益性岗位)。中心现有副科级管理人员(8级管理岗)1名,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5人,中级专业技术人员5人,初级专业技术人员15人,工勤人员1人,专业技术人员27人,占比93.10%,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5人,占比86.21%。学历结构:本科学历19人,占比65.52%,专科及以下学历10人,占比34.48%。县卫生监督所核定编制10人,现有参公管理人员6人,机关工勤人员2人,外聘协管员5人。
机构设置:办公室、疾病预防控制科、卫生监测科、艾滋病防治科、结核病防治科、检验科、计划免疫规划科、公共卫生科、财务科、县卫生监督所。
领导姓名:
陈兰(书记、主任):主持中心党务、行政及业务全面工作。主管党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履行支委主体责任,承担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职责。
高海彬(组织委员、副主任):协助党支部书记工作,完成支委安排的相关工作。负责人事、工会、疾病控制、免疫规划、卫生应急、卫生检验、科研教育、考核评价等工作;按分工履行好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分管检验科、疾病预防控制科、计划免疫规划科、艾滋病防治科。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戴德军(宣传委员、副主任):协助党支部书记工作,完成支委安排的相关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固定资产、基建、物资采购、扶贫、后勤保卫、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精神卫生、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卫生监测等工作。按分工履行好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分管财务科、公共卫生科、卫生监测科、结核病防治科。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清(副主任):协助党支部书记工作,完成支委安排的相关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行业作风建设、思想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信息、意识形态、宣传、统战、民宗、共青团、妇女、办文办会、保密、网络安全等工作,创建文明单位、党务公开、信访、综治维稳工作、安全生产、爱国卫生、车辆管理等工作。按分工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主抓中心办公室和党务工作。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沿革:2003年5月原姚安县卫生防疫站更名为姚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12月15日,整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职责,重新组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加挂“姚安县卫生监督所”牌子,由县卫生健康局(疾病预防控制局)管理,接受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疾病预防控制业务工作领导;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监督所)为县卫生健康局(疾病预防控制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科级。
四、服务信息
负责开展疾病和危害因素监测研究,提供制定预防控制策略与措施的技术保障。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预防控制相关疾病的发生与流行。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管理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开展食源性、职业性、辐射性、环境性疾病监测、调查处置和公众营养监测与评价。研究、应用实验室检测与分析技术,开展传染性疾病、病原微生物的检测检验,开展中毒事件的毒物分析,开展疾病和健康危害因素的检测、鉴定和评价,为疾病预防控制及卫生监督执法等提供技术支撑。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促进公众掌握自我保健与防护技能。开展工作业务与技术培训,指导和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考核与评估。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工作规划,根据国家、省、州、县颁发的各项卫生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技术标准,负责落实全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工作;开展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咨询,负责管辖范围内管理相对人的法规常识和卫生知识培训;负责落实国家法律、法规赋予卫健行政部门的卫生综合监督职责,即:依法开展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计划生育和中医服务等综合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承担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备案;承担投诉举报的查处;开展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的宣传咨询;承担卫生应急等工作任务。
五、图片
单位概貌图
公开承诺:上述信息内容发生变化时,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新。
2025年2月13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