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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姚安县光禄镇姚家箐砂石场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来源: 姚安县应急管理局 | 访问量:1830 | 发布时间: 2025/5/15 14:39:09

处罚决定书文号

(姚)应急罚〔2025〕1号  (姚)应急罚〔2025〕1-1号

(姚)应急罚〔2025〕1-2号  (姚)应急罚〔2025〕1-3号

被处罚人(单位)

姚安县光禄镇姚家箐砂石场

主要负责人

张丙亮

被处罚人(个人)

张丙亮

所在单位及职务

姚安县光禄镇姚家箐砂石场主要负责人

被处罚人(个人)

张丙信

所在单位及职务

姚安县光禄镇姚家箐砂石场安全管理员

被处罚人(个人)

何洪华

所在单位及职务

姚安县光禄镇姚家箐砂石场安全管理员

处罚事由

采场东侧区域多处未按照设计要求自上而下分台阶进行开采,设计开采范围内已形成高陡边坡;砂石场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履行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到位。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一四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

处罚结果

对姚安县光禄镇姚家箐砂石场给予责令限期消除事故隐患,处人民币200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主要负责人张丙亮给予责令限期改正,处人民币200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安全管理员张丙信给予责令限期改正,处人民币100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安全管理员何洪华给予责令限期改正,处人民币100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机关

姚安县应急管理局

处罚事项案件名称

姚安县应急管理局对姚安县光禄镇姚家箐砂石场行政处罚案

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