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及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办理姚安县辖区内自然资源行政处罚事项。
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云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云南省测绘条例》《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承办机构
姚安县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四、办理条件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文件规定的;属于《自然资源部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内容的。
五、办理基本流程
六、办理期限
从立案到下达处罚决定书为60个工作日。
七、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被处罚对象对实施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在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救济渠道
向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级政府提出行政复议;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
九、举报电话、地址和时间
举报电话:0878-5712892
办公地址:姚安县栋川镇宝城路73号
办公时间:8:00-11:30 14:30-17:30(工作日)
(2023年4月25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