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禄镇就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成立由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司法所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光禄镇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司法所,具体负责推进“三项制度”实施工作。镇级各中心、站所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是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本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做好“三项制度”组织实施工作,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工作有方案、部署有进度、推进有标准、结果有考核。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蒋荣艳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挂职>
副组长: 梁志昌 光禄司法所所长
毕小娜 镇党政办主任
成 员:贾 鹏 光禄市场监管所所长
黄 瑶 镇为民服务中心主任
鲁法金 镇财政所所长
光禄镇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光禄司法所,办公室主任由梁志昌同志兼任。镇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担任相应职务的同志自行递补,报光禄司法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