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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应急管理局 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应急管理局 | 访问量:8757 | 发布时间: 2021/9/7 15:09:47
本局各股室: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19〕5号)精神,根据姚安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文件,经与姚安县市场监管局协商一致,县应急管理局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姚安县应急管理局 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联系人:姚安县应急管理局    郁海  

         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倪戎  

附件1:姚安县应急管理局 姚安县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

附件2:2021年度姚安县应急管理局 姚安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



姚安县应急管理局  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6日        


附件1


姚安县应急管理局 姚安县市场监管局
关于开展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19〕5号),根据姚安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县应急管理局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姚安县2021年度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为切实开展好本次联合抽查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检查依据

本次联合抽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实施。

二、检查主体

本次姚安县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检查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发起部门为县应急管理局,配合部门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次检查主体为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检查对象

以全县加油站企业、烟花爆竹专营店个体户和非煤款山企业为检查对象,加油站企业按50%的比例随机抽查5家、烟花爆竹专营店10%的比例随机抽查4家、非煤矿山50%的比例随机抽查7家,共16家企业作为本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对象。

四、检查内容

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市场经营,安全生产情况监督执法检查。

(一)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检查

1.证照齐全情况检查;2.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从业人员培训情况检查;3.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合格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检查;4.安全投入情况检查;5.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应急演练和应急装备、物资配备情况检查。

(二)危险化学品检查:(加油站安全生产检查)

1.人员和资质管理情况检查;2.工艺管理情况检查;3.设备设施管理情况检查;4.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及储存管理情况检查。

(三)烟花爆竹市场经营安全检查

1.零售许可条件保持情况检查;2.经营活动情况检查。

五、检查时间

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

六、检查方式

采取现场检查、翻阅书面资料检查结合的方式进行联合抽查。

七、检查程序

(一)抽取检查对象及执法检查人员。抽查对象统一由县应急管理局抽取。共抽取16户。县应急管理局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抽取各自的执法检查人员2人,共4人,组成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小组。

(二)提供检查数据。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提供检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管理相关情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提供检查对象办理工商行政许可证行为合规情况。

(三)实施检查层级。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此次联合监督抽查工作,由县应急管理局统一制定发布监督抽查计划,并做好督促指导工作。市场监管局配合实施监督检查。

(四)结果判定。对于双方数据一致的,检查结果判定为正常;对于检查结果不一致的,由检查对象就相关情况进行说明,能够提供合理说明的,由检查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不能够提供合理说明的,由检查部门判定其违法行为;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其他违法线索,交由相应管理部门进一步核查处理。

(五)结果处理。对于抽查结果录入,2021年11月30日前由发起部门和配合部门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分别将所查事项的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合—云南)向社会公示;对于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按照“谁主管、谁监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做好“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的重要举措,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内在要求。是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内容,也是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

(二)严格纪律,依法履职。在联合抽查过程中,各部门要严守检查纪律,合理实施抽查,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减轻企业负担。对抽查发现的问题做好后续监管衔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或移交具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做到企业、人员随机抽取,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执法过程严格规范。

(三)加强协作,强化保障。进一步加强多部门的协作配合,

形成监管合力,建立健全双随机抽查结果部门间共享交换和互认互用机制,实现市场监管领域与相关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努力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营造“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的营商环境。




附件2:

2021年度姚安县应急管理局 姚安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

序号

发起部门

配合部门

计划任务名称

检查对象

任务时间

抽查比例/户数

检查方式

实施检查层级

抽查领域

抽查事项

1

姚安县应急管理局

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非煤矿山

安全生产许可、安全生产条件检查,应急方、预案、持证照情况

全县12家非煤矿山1座地下矿山、2个尾矿库

2021年91日至11月30日

50%

现场检查、实地检查

县局级

2

姚安县应急管理局

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烟花爆竹

安全生产许可、安全生产条件检查,应急方、预案、持证照情况、质量监督

全县43家烟花爆竹专营店

2021年91日至11月30日

30%

现场检查、实地检查

县局级

3

姚安县应急管理局

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危险化学品

安全生产许可、安全生产条件检查,应急方、预案、持证照情况、质量监督

全县11家加油站

2021年91日至11月30日

50%

现场检查、实地检查

县局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