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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教育体育局2021年春季学期控辍保学专项行动方案
来源: 姚安县教育体育局 | 访问量:18592 | 发布时间: 2021/3/2 17:15:18

各乡镇中心小学、中学,县属各学校:

《姚安县教育体育局2021年春季学期控辍保学专项行动方案》经局领导审核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姚安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3月2日    



姚安县教育体育局2021年春季学期控辍保学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2021年春季学期控辍保学工作视频会及州、县关于控辍保学工作的安排部署,为持续巩固控辍保学工作成果,坚决打赢我县控辍保学攻坚战,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关于推进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要求,始终加强对控辍保学工作的组织领导,保持政策不变、力度不减,继续压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扎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确保6—15周岁适龄儿童少年除身体原因不具有学习条件外不失学辍学,坚决守住控辍保学工作成果,以高质量完成“义务教育有保障”脱贫攻坚任务,向党的百年华诞献礼。

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决策部署,从依法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辍学学生、学业困难学生和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学生等为重点工作对象,以解决反复辍学、顽固性辍学为重点工作问题,以“户户清”“村村清”为目标,深入开展2021年春季学期控辍保学专项行动,尽锐出战,因地因校制宜、因人施策开展依法劝返、复学安置、保学巩固工作,形成政府主责、学校尽责、监护人履责和社会各方支持的控辍保学体系,依法保证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完整、公平、有质量的义务教育,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巩固率,确保“双线四级六长”责任制和“四步法”要求全面落实,确保2021年上半年全面消除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的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辍学失学现象,实现控辍保学所有问题清零,全面巩固控辍保学成果,全县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5%以上。

三、工作措施和时间安排

(一)开展开学大排查。在春季学期开学后,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聚焦适龄、精准核查”的原则,以各义务教育学校为主体,组织开展控辍保学专项行动,自正式开学当日起组织大排查,通过对报到学生清点核查,全面准确掌握学生返校情况。对未按时返校上课的学生,要及时家访沟通,全面了解未返校原因,无正当理由不返校或确认为辍学的要立即开展劝返工作,督促劝导每个学生及时返校上课,确保所有失学辍学学生动态“清零”;通过持续深入开展“四查三比对”,准确掌握县域内义务教育学龄人口、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和本地户籍外出就读义务教育学生的数据信息。(责任部门:基础教育股、各义务教育学校;工作时限:开学当月)

(二)实行控辍保学问题交办制度。各义务学校每周核查并报送在校学生情况及疑似辍学、辍学学生情况,县教育体育局汇总后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进行汇报,同时将疑似辍学、辍学学生向各乡镇人民政府进行书面交办,确保信息对称,劝返及时有效。(责任部门:基础教育股、各义务教育学校;工作时限:3月)

(三)建立局领导、股室挂钩联系乡镇、学校制度。结合局领导、股室挂点联系学校的工作实际,建立局领导、股室人员、校长、班主任挂包辍学学生的四级包保责任机制,每月对各学校教育扶贫特别是控辍保学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同时配合学校进行劝返安置。(责任人: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工作时限:4—6月)

(四)严格实施周报、月报制。基础教育股加强与省州对接,督促各学校每周按时上报疑似辍学学生数据并在学籍系统内精准标注辍学状态,同时每月在控辍保学工作台账中精准核减劝返辍学学生。(责任部门:基础教育股;工作时限:4—6月)

(五)规范学籍和考勤管理。进一步加强学籍的规范管理,督促各地各校严格按照学籍管理的规定和要求,从严规范学生学籍建立和变更,及时更新学籍系统数据,健全完善学籍管理。全县各学校统一假条和请假流程,要求所有学生请假统一由家长向班主任说明事由,请假2天以内由班主任审批,请假2天以上班主任签字审核后由教务处审批,请假5天以上由校长审批,学生回校后按照审批权限进行销假。建立学生无故未到校报告制度,要求科任教师发现学生未进教室上课的要及时向班主任报告,班主任及时向教务处进行报告,学生无故超过3天未到校的由学校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无故超过7天未到校及时在学籍系统内标注“疑似辍学”并及时反馈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责任部门:基础教育股、各义务教育学校;工作时限:长期)

(六)精准抓好分类安置。落实劝返安置的“一校一方案”“一人一方案”,根据劝返复学的学生年龄、辍学时间长短和学生个体情况,结合学生和家长的意愿,精准分类安置,亲情关爱,因材施教。统筹各种教育资源,为劝返复学学生提供经费、师资、学习生活条件和教学资源等保障,有针对性地加强安置后的管理工作。认真落实《云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义务教育阶段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坚持家庭自愿、免费送教、普特结合、医教结合原则,切实做好不能到校就读但具有学习能力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的送教工作。送教学校要把送教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教学计划,选派经验丰富的教师承担送教工作,并做好送教工作保障和激励措施。送教人员要根据残疾儿童少年个人实际情况,制定个别化教育计划,选择适合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因人施教,注重培养残疾儿童少年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不断提高送教质量。送教上门每月不少于2次,送教教师要认真填写好《送教上门情况记录表》,并注意收集影像资料存档。(责任部门:各义务教育学校、基础教育股;工作时限:长期)

(七)扎实推进质量“保学”。学校要健全教学管理规程,规范教学日常行为,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落实减负的各项措施要求。充分发挥教师主导作用,科学把握学生认知规律,突出学生主体地位,注重保护学生好奇心、想象力、求知欲,激发学习兴趣,提高学习能力。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和评价方式改革,重视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指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关爱每一名学生,建立学业困难学生帮扶制度,确保孩子完成义务教育。(责任部门:各义务教育学校、基础教育股、教研室;工作时限:长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控辍保学在教育扶贫工作中的特殊地位和重要作用,结合学校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控辍保学春季学期专项行动方案,加强工作力量做好本学校、本乡镇控辍保学工作,确保控辍保学春季专项行动的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实到位。

(二)严格责任落实。进一步压实控辍保学工作责任,健全完善“双线四级”工作机制,发挥联防联控合力,认真落实“一校一方案”“一人一方案”,扎实做好“四查三比对”、依法控辍保学“四步法”,组织好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复学、保学工作。

(三)及时解决问题。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及时进行分析研判,需要支持的,协调有关部门及时支持解决。需要整改的,要采取有力措施,立行立改。

(四)严实工作作风。各学校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加大入户劝返力度,进一步建立完善工作奖惩机制,适当增加控辍保学工作在学年教育工作目标度考核和对教师教学成绩考核中的比重,敦促教师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形成控辍保学工作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