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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姚安县建筑施工和城市道路扬尘污染治理攻坚三年行动计划(2023年-2025年)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访问量:5411 | 发布时间: 2023/11/7 0:00:00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现将《姚安县建筑施工和城市道路扬尘污染治理攻坚三年行动计划(2023年-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     

姚安县公安局                  姚安县交通运输局     

姚安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6日       



姚安县建筑施工和城市道路扬尘污染治理攻坚三年行动计划(2023年-2025年)


为认真贯彻《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规划(2021-2025 年)》(云发〔2022〕13 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云发〔2022〕20 号)精神,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等五部门印发《云南省建筑施工和城市道路扬尘污染治理攻坚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 年)》要求,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有效改善空气质量,进一步加强全县建筑施工和城市道路扬尘治理,提高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和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结合姚安县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高标准高要求做好建筑施工和城市道路扬尘污染治理工作。

二、主要目标

全面落实建筑施工扬尘和城市道路扬尘精细化管控,构建过程全覆盖、管理全方位、责任全链条的扬尘治理体系,切实解决城市扬尘污染问题。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六个百分之”工作要求,加强建筑渣土运输管理,推进城市道路吸尘式机械化湿式清扫作业,加大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等重要路段冲洗保洁力度。到2025年,全县建筑施工和城市道路扬尘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栋川镇、光禄镇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量化评分合格率不低于90%,其他乡镇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量化评分合格率不低于80%。城市道路重点路段清扫率和建筑垃圾消纳场扬尘管控率力争达到100%;栋川镇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不低于 85%,其他乡镇根据实际有条件推行。

三、实施范围

县城建成区及各乡镇集镇建成区范围内在建、停工以及待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施工现场,建成区道路(街巷)以及城市外环路、过境道路、城市出入口和城乡结合部等其他重点区域。

四、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

(一)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扬尘治 理全面负责,应制定项目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管控制度,并将施工现场扬尘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监督施工单位扬尘防治措施落实。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扬尘治理负主要责任,应建立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针对工程项目特点制定具体扬尘防治实施方案,并建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应急机制。监理单位承担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监理责任,应编制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专项监理实施细则,对施工单位扬尘防治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各项扬尘防治和应急响应措施,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渣土运输单位应制定工程渣土运输扬尘防治管理制度和相关措施,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人员的 管理。(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部门: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

(二)强化施工现场及进场道路扬尘防治。结合实际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六个百分百”工作要求。强化拆除作业扬尘污染防治,配备和使用防尘抑尘设备。施工现场配备塔式起重机械的应安装塔吊喷淋降尘系统,基坑周边及环场主要道路两侧应安装雾化喷淋降尘系统,场区内道路增加道路喷洒装置(非雾化的)辅助洒水车喷洒路面。设置密闭式垃圾站集中分类存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出场。强化渣土车辆全封闭运输管理,推进城市建成区使用新型环保渣土车。做好工地出入口范围内的道路清扫保洁工作,严防工地内尘土外溢。(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部门: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

(三)全面推进绿色工地建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因地制宜加大绿色新技术应用推广力度,推动绿色施工技术全面应用,引导和支持绿色工地建设,推广和应用先进的扬尘污染防治技术和设备,提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水平。推动安装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强化扬尘监测设备与喷淋、雾炮等设施联动抑尘,实现超标预警、远程控制与自动降尘。建立健全网格化动态监管机制,提升扬尘治理精细化智能化水平。各项目建设单位积极配合,在项目可研、施工方案设计中深化文明施工措施,履行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的首要责任,引导施工企业加大绿色新技术新设备的引进和应用,提升辖区工地文明施工水平。(责任单位:各项目建设单位(含政府部门);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部门: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

五、开展城市道路扬尘污染治理

(一)严格落实环卫作业标准。城区道路加强洒水降尘,保持路面清洁湿润,路面及绿化带杜绝明显积尘。大力推进道路吸尘式机械化湿式清扫作业,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空气质量恶化时,应加大城市道路洒水降尘作业力度,有效控制道路扬尘污染。县环卫部门要明确洒扫次数和标准,建立完善对环卫企业考核奖惩机制。(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部门: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

(二)强化综合治理。充分利用城市道路摄像设备对道路开展视频动态巡查,加强工程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建筑垃圾运输车、粉状物料运输车、散装建筑材料等运输车等重点运输车辆的动态监管。定期开展运输车辆专项整治,加强对载重车辆的管控,在城区内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行驶,严格落实密闭运输和冲洗保洁措施,杜绝超限超载、抛洒滴漏等污染路面的行为。开展城市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不断提高城市道路清扫保洁率、覆盖率,确保城市道路扬尘得到有效治理。(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部门: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

六、其他重点区域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

(一)夯实城市周边干道扬尘治理。城市周边国省干线公路两侧应保持干净、整洁、无扬尘,推行机械化清扫。城市进出口主干道、城乡结合部和扬尘污染问题较重的路段,应加大洒水、洗扫、喷雾等作业频次。道路破损形成尘源的,应及时维修改造。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部门:县交通运输局;配合部门: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二)强化裸土堆场扬尘治理。按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推动建成区范围内裸露土地清理整治。收储土地、集体空地或未开工、停工的建设用地,存在裸土不覆盖、堆放渣土建筑垃圾的问题,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按各自职能督促相关部门或乡镇履行植绿、覆盖、清运责任,坚决做到不让裸土扬尘污染环境。(责任单位: 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部门: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县交通运输局)

(三)加强建筑工地外临时道路扬尘治理。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及有关部门主动履行监管责任,加强协同配合,采取切实有效的办法强化建筑工地外临时道路的扬尘管控,重点治理连片开发区域临时道路扬尘污染问题,坚决清除临时道路的积土和垃圾,保持路面整洁。(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部门: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县交通运输局)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和县级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把建筑施工和城市道路扬尘污染治理放在重要位置,作为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关键举措。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和城市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加强扬尘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各级扬尘治理责任人,定期调度工作开展情况,切实将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要强化示范引领,加强调查研究,推广典型做法,营造良好工作氛围。(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部门: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局)

(二)强化监督检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加大对扬尘治理的监督检查力度,通过综合检查、专项检查和交叉检查,确保整治取得实效。广泛发动群众举报监督,开展明察暗访,巩固治理成果。对发现扬尘防治措施未落实的项目,要责令其停业整改,对问题严重又拒不整改的项目要依法严肃处罚。(责 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部门: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局)

(三)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和县级部门要高度重视扬尘污染治理,尤其是要做好春夏季大气污染防治。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分解任务,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按期、高质、高效完成治理目标。摸清辖区内扬尘污染突出问题及治理现状,加强对扬尘污染治理督促指导力度,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责任体系,压实整改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部门: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局)

(四)加强行业指导 。县直有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好相关领域的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加强对各乡镇具体业务工作的指导,确保方向不偏、力度不减,及时协调解决各乡镇在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工作落实落细。(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部门: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局)

(五)完善长效机制。各乡镇应积极落实网格化管理,将扬尘污染作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的重要内容,将扬尘污染治理与文明城市创建、爱国卫生运动等紧密结合,常态化发现、解决各类扬尘污染问题。充分总结 2022 年扬尘治理“百日攻坚行动” 工作经验,2023-2025年每年连续在 3-5月春夏季开展百日行动。积极探索扬尘重点问题包保、整改成效“回头看”等机制,对问题严重、屡教不改的责任主体单位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切实起到震慑作用,确保问题全面整改到位。(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部门: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局)

(六)强化舆论监督。各乡镇要做好扬尘污染治理信息发布、宣传报道、舆情引导等工作,按时办结群众举报投诉的相关问题。对发现的典型问题予以公开曝光,畅通扬尘污染问题举报渠道,提高群众关注度和参与度,织密群众监督网,真正解决好群众身边的扬尘污染问题。(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部门: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县公安局 、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局)


附件:姚安建筑施工和城市道路扬尘污染治理攻坚三年行

动计划(2023-2025年)任务清单

/upload/20231120/附件:姚安建筑施工和城市道路扬尘污染治理攻坚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 年)任务清单2023112016120344.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