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500432700000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姚安县搬迁安置办公室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林业、草原及其生态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地方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负责林地管理,组织拟定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和组织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区划审核、报批,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标准规范,组织建立湿地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保护与修复、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区划、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及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集体)林场、草原等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定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和草原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负责退耕(牧)还林还草和天然林保护工作。
8.贯彻国家、省、州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等产业政策措施,拟订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组织、协调、指导国有(集体)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监督森林和草原生态体系建设。
10.组织、协调、指导县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定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设置6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计财股)、生态保护修复和种苗管理股(姚安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森林资源和草原管理股(政策法规股)、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股(自然保护地与湿地管理股)、科技与产业发展股、林业和草原改革发展办公室。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
1.姚安县花椒园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2.三峰山州级自然保护区姚安管护局。
3.姚安县大尖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4.姚安县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5.姚安县营林营草工作站。
6.姚安县林火监测中心。
7.姚安县太平木材检查站。
以上所属7家事业单位,财务不单独核算、未独立编制预算和决算,预算编制全部纳入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统一管理,财政批复预算也只批复给统一编制预算的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推进林草改革。以林长制考核与“大比拼”综合考评深度融合为契机,充分发挥林长制监督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全面压实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保护发展林草资源的责任。继续抓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认真做好全县林权登记资料移交、数据整合和信息共享有关工作。持续深化林草执法改革,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依法有效保护和利用好全县林草资源。
2.持续开展资源监管。严格落实森林草原资源管控硬约束,加大林地草地资源动态监测和保护力度,持续深入推进各项打击破坏林草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加快推进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整改和执纪问责工作,全面完成森林督查各项工作任务,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
3.持续开展生态保护修复。组织开展好全民义务植树工作,加快推进异地造林恢复植被项目实施,全面完成上级下达我县的各项造林任务。认真开展好森林管护、护林员管理、森林管护点建设、森林抚育、公益林建设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工作,深入开展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兑现工作,强化项目管理,确保建设质量和成效。
4.持续开展生态保护。大力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做好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各项工作,持续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切实做好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工作,全力做好“绿美姚安”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建立以省级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强化生物多样性监测,提高信息化水平,确保自然保护地资源环境安全。
5.持续推动产业增值。充分发挥林草资源优势、区位优势,以发展绿色生态产业为主线,在发展壮大核桃等优势产业的同时,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大力发展野生菌、森林蔬菜、森林药材、森林花卉、经济林果等林下特色种植业和林草适宜产业,构建立体种养和复合经营模式,衔接好林草、健康、养老等发展规划,加快推动森林康养、生态旅游等新兴产业发展。
6.持续开展防灾减灾。扛牢压实责任,抓好抓实抓细林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并完善基层常备力量建设机制,加强基层防扑火队伍能力建设和基层防扑火物资储备,全面提升森林草原火灾防控能力和水平。扎实开展林草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全面开展松材线虫病秋季普查、草原有害生物普查和按期完成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年度工作任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6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43人。在职实有54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5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3人。
车辆编制10辆,实有车辆1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381968.1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381968.14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988781.92元,2025年与2024年相比,部门财政收入减少606813.78元。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按照在职职工60人编制基本支出预算,2025年按照在职职工54人编制基本支出预算。吴永清,毛学美,李庆红,罗华,李德祥调入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何兆丁调入,包世华退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381968.14元,其中:本年收入11381968.14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988781.9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988781.92元,2025年与2024年相比,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06813.78元。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按照在职职工60人编制基本支出预算,2025年按照在职职工54人编制基本支出预算。吴永清,毛学美,李庆红,罗华,李德祥调入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何兆丁调入,包世华退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381968.1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381968.14元,其中:基本支出9682468.1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73213.78元,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按照在职职工60人编制基本支出预算,2025年按照在职职工54人编制基本支出预算;项目支出16995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34400元,主要原因分析:在2024年年初预算基础上森林草原防火信息化建设县级配套专项经费项目增加预算270000元,增加了2025年异地造林项目预算500000元,减少了退化林本地评估等项目预算2000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1.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282439.8元,主要反映行政单位退休人员经费。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94093.29元,主要反映单位补助养老保险方面的支出。
3.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27462.5元,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18586.8元,主要反映退休人员遗属补助方面支出。
5.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75801.03元,主要反映行政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6.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55867.82元,主要反映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7.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33027.47元,主要反映单位补助基本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
8.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6398元,主要反映人员大病保险和工伤保险方面的支出。
9.2130201.行政运行2129198.56元,主要反映单位行政人员工资、津贴、奖金、生活补助、行政单位机构运转方面的支出。
10.213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106500元,主要反映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方面的支出。
11.2130204.事业机构4812174.91元,主要反映单位事业人员工资、津贴、奖金、生活补助、失业保险,事业单位机构运转方面的支出。
12.2130234.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383000元,主要反映森林草原防灭火方面的支出。
13.2130234.行业业务管理支出100000元,主要反映林长制考核方面的支出。
14.2130803.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支出110000元,主要反映森林火灾保险保费补贴方面的支出。
15.2210201.住房公积金627417.96元。主要反映单位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
(二)本级财政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基本支出9682468.14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2421636元,30102.津贴补贴791820元,30103.奖金424037元,30107.绩效工资2514690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发放单位人员工资方面的支出。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94093.29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31668.85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33027.47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9133.77元,30113.住房公积金627417.96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方面支出。30228.工会经费87794.7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0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116160元,30201.办公费50200元,30211.差旅费63800元,30206.电费20000元,30205.水费11000元,30207.邮电费21000元,30217.公务接待费5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缴纳的水费、电费、网络费、出差人员的差旅费、会议费、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单位缴纳的工会经费,单位在职职工体检费、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车辆保险费等及单位人员的公务交通补贴费用等方面的支出。30201.办公费(退休)3900元,30302.3退休费278539.8元,30103.奖金16500元,30109.职业年金缴费227462.5元,30305.生活补助18586.8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遗属人员的退休费、职业年金等方面的支出。项目支出1699500元。其中:30201.办公费21000元,30216.培训费9000元,30227.委托业务,532000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1000元,31204.费用补贴110000元,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0000元,31099.其他资本性支出500000元,31002.办公设备购置106500元。主要用于林长制项目,异地造林项目,森林草原防火信息化建设项目,专业队建设项目,森林火灾保险保费补贴项目等方面的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2024年与中央配套在本年预算批复中未明确。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2024年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在本年预算批复中未明确。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2024年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在本年预算批复中未明确。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63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63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500000元,较上年减少20000元,下降5.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比较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0000元,较上年减少20000元,下降28.5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6次,共计接待893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我单位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0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比较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2025年县级专业队养队县级配套专项资金
按照《楚雄州森林草原防灭火目标管理责任状》之规定,县级森林消防专业队不少于60人的编队标准。姚安县森林火森林消防专业队于12月1日开始编队,于次年6月30日结束。配套资金20万元用于60名扑火队员日常生活保障,为扑火队员购买相关保险服务,为扑火队员发放各种补助金津贴。12月1日至次年6月保障县级专业队正常运转,有效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在森林草原防火期内,通过县级专业队日常备勤及森林草原火情火灾扑救,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我县193万亩林区生态安全。
(二)2025年森林草原防火信息化建设县级配套专项经费
按照《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业局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林业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楚林通〔2016〕60号的规定,森林防火野外视频监控一期项目,建设24个,属于租用形式;森林防火野外视频监控二期项目,建设2个,属于租用形式;森林防火监控信息化监控系统建设先行试点服务项目,升级改造10个,属于租用形式;云MAS业务服务项目,宣传短信服务;云视讯业务服务项目,视频会议系统服务;数据专线服务,10条数据专线。通过实施森林草原防火信息化建设项目,将大力提升我县森林草原火灾预防、指挥及扑救能力。
(三)县级配套“三三制”森林防火专项经费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常务74会议纪要》2012年4月8日第六期之规定,县级补贴面积为183万亩,按照每亩补助0.1元的标准,县级配套“三三制”森林防火经费为18.3万元。主要是为全县183万亩林区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培训、防火规划、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及扑火物资配备。通过配套资金投入,将大力提升我县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及扑救能力。
(四)县级配套森林火灾保险专项经费
根据《云南省林业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保监局关于印发云南省森林火灾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云林联发〔2017〕7号之规定,公益林州县补贴25%;商品林州县补贴22.5%,对姚安县67.66公益林、91.83万亩商品林实施森林火灾保险,主要是为发生森林火灾后恢复植被提供资金保障。通过森林火灾保险专项资金的投入,尽量减少全县森林资源及人民群众财产损失。
(五)信创工作专项资金
2025年需完成信创工作任务25台,需要资金177500元,财政配套60%,需要资金106500元,剩余资金71000元为单位自筹资金。林草局将及时按照项目规划进行物资采购,5月组织物资采购,6月督促采购物资交付,7月验收小组进行验收,8月及时拨付资金。
(六)2025年异地造林县级配套经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八条,《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和《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各年度林草重点任务预安排计划的通知》要求,项目永久征收占用林地需实施异地造林,面积不少于被征收占用林地面积的原则,各年度项目征占用须于次年完成不少于被征占用林地面积的异地造林任务。我县今年异地造林面积494亩。
(七)2025年林长制县级配套工作经费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厅字〔2021〕11号)》和《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楚雄州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楚办字〔2021〕29号)之规定,各级应将林长制工作专项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重点保障林长制智慧管理平台建设、林长公示牌制作安装、林草资源监测、规划编制、突出问题整治及技术服务等必要的工作经费。通过对林长制工作经费专项资金的投入,能有效保障林长制稳定、有序推进。全面推进林长制配套制度建设和林长制智慧平台运用,措施更加有力,最终实现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森林草原生态得到修复,森林草原防灾减灾能力得到提升,林草领域改革有突破,绿色富民产业形成规模,基层基础能力建设更加强劲的目标任务。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及印刷费)。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18254.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64065.06元,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按照在职职工60人编制基本支出预算,2025年按照在职职工54人编制基本支出预算。吴永清,毛学美,李庆红,罗华,李德祥调入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何兆丁调入,包世华退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6294400.88元,其中,流动资产1564275.55元,固定资产4730120.3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5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22062.5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37583.3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监督索引号53232500432700111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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