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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县生态环境规划、参与拟订生态环境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本县(市)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配合上级部门开展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以及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实施本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本辖区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本县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制定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确定大气、水、土壤等纳污能力,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提出本县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负责提出中央财政资金、省级财政资金、州级财政资金申报和县级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本县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本县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制定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有关政策、规划、标准等。牵头负责县辖区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按照州生态环境局授权,依法承担部分生态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具体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制定本县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属地生态环境执法监测,配合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有关工作,承担生态环境应急监测任务。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本县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
(11)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组织协调本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根据授权对各乡镇、县级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察问责。配合做好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以及各级生态环境专项督查工作。
(12)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本县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负责本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
(13)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14)开展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研究提出对外生态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参与区域环境保护合作,配合做好有关生态环境对外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涉外生态环境事务,参与对外生态环境治理有关工作。
(15)完成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和属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分局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内设机构4个,即办公室、宣传法规股、污染防治股、自然生态股。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姚安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不独立核算、未独立批复预算)
2.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不独立核算、未独立批复预算)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是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的中期之年,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之年,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更高标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高水平保护助推高质量发展,努力打造生态环保和绿色发展先行示范区,奋力加快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
1.清单化抓好问题整改。对未完成整改的事项,要细化任务,进一步明确整改时限、目标要求,保证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特别是对一些难度较大的整改工作,要采取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的方式,强化沟通衔接,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每项整改工作均能得到顺利推进;对已经完成整改的事项要巩固整改成效,完善落实整改销号和常态化长效管理机制,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和回潮;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专项行动,限期整治修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持续开展环保执法专项行动,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和曝光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动监管和联合执法。加强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监管,深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各类环境风险隐患,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2.加强蜻蛉河王家桥断面石者河水体达标精细化管理。落实“一断面一方案一专班”制度,针对性施策。重点做好蜻蛉河、石者河流域生活污水处理、垃圾收集处置,河道综合整治、生态修复以及农村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方面的工作,从根本上解决污染源问题,确保水质稳定达标。
3.全力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加大财政投入并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建立健全机制,持续保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突出规划引领,充分考虑生态系统对生活污水的消纳能力和回用需求,因地制宜,探索出最适宜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
4.严查生态环境保护中履职不到位问题。对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履职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和问题交办督促履职,聚焦生态环保领域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采取实地察看、随机走访、召开座谈会、查阅台账和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等灵活方式,全面监督检查。
5.立足本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为契机,持续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进“智慧环保”建设,纵深推进生态环境机构垂直管理制度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快构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生态为民”、“高效办成一件事”等实践活动,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大力践行抓工作“三部曲”和“七天工作法”,严格落实“三单制”工作制度。全力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精准精细做好要素保障。
6.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领导。深入开展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学习,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坚定理想信念,不断激励干事创业热情。深刻汲取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公开曝光的典型案例的教训,扛牢压实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深入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以生态环境“铁军”精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事业编制20人。在职实有2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453729.0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805269.08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4,648,460.00元,单位资金4,648,460.00元。比上年7,209,833.05元增加2,243,896.03元,增长31.1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805,269.08元比2024年5,209,833.05元减少404,563.97元,减少7.77%,单位资金4,648,460.00元较2024年2,000,000.00增加2,648,460.00元,增加132.42%。变动原因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上年减少原因是本年度年末实有人数较上年减少,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单位自有资金增加原因是增强全口径预算管理,将县级财政拨款资金完整纳入预算,单位自有资金项目较上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805269.08元,其中:本年收入4,805,269.08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805,269.08元(本级财力4,805,269.08元,专项收入0.00元,执法办案补助0.00元,收费成本补偿0.0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比上年5,209,833.05元减少404563.97元,减少7.77%,减少原因为:本年度年末实有人数较上年减少,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453,729.0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805,269.08元,其中:基本支出4,690,069.08元,比上年5,099,833.05元减少409,763.97元,减少8.00%,减少原因为:本年度年末实有人数较上年减少,人员经费较上年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功能类分类部门预算支出4,805,269.08元,主要用于:2080501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90,753.60元,用于退休人员财政拨款部分;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47,154.89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的养老保险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85,838.03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疗、大病、工伤、失业保险方面的支出;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59,200.39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大病、工伤、失业保险方面的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96,166.90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120.00元,主要用于合同制人员的医疗,大病等方面支出;
2110101行政运行3,577,441.11元,主要用于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单位缴纳的工会经费,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车辆保险费等及公车平台租车、单位人员的公务交通补贴费用等方面的支出;
211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00,000.00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支出;
2110199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100,000.00元,主要用于环境保护综合事务、环境监管与执法、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估、环保项目管理与协调、 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方面的支出;
2110299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151,960.00元,主要用于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方面的支出;
2110301大气150,000.00元,主要用于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2110302水体2,170,000.00元,主要用于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水源地保护等方面支出;
2110303噪声80,000.00元,主要用于治理噪声与震动污染方面的支出;
2110399其他污染防治支出166,500.00元,主要用于其他污染防治方面支出;
2110401生态保护180,000.00元,主要用于生态功能区、生态示范区、生态管理及能力建设等方面支出;
2110499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550,000.00元,主要用于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支出;
2111101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115,200.00元,主要用于环境质量监测、环境质量评价、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等方面支出;
2119999其他节能环保支出100,000.00元,主要用于其他节能环保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325,394.16元,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缴费的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经济科目分类部门预算支出4,805,269.08元,具体为:
1.基本支出4,690,069.08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1,017,096.00元;30102津贴补贴862,836.00元;30103奖金634,496.00元;30107绩效工资599,490.00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发放单位人员工资福利方面的支出;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47,154.89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的养老保险支出;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45,038.42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96,166.90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0,119.75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大病、工伤、失业保险方面的支出;30113住房公积金325,394.16元,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缴费的支出;30201办公费80,075.00元;30205水费8,000.00元;30206电费8,000.00元;30207邮电费1,000.00元;30211差旅费64,000.00元; 30216培训费4,000.00元;30217公务接待费16,000.00元; 30226劳务费32,000.00元;30228工会经费42,658.36元;30229福利费8,750.00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00.00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154,440.00元;30302退休费88,353.60元,用于退休人员财政拨款部分。
2.项目支出115,200.00元,主要用于监测监察执法相关业务支出。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在本年预算批复中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在本年预算批复中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在本年预算批复中无与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2,6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预算19,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3,6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1,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人员,无此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6,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2次,共接待189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2025年在预算内继续严格落实接待费有关规定,控制接待批次、人员和规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使用中坚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工作制度化,公开化,并在单位网站上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理念,坚决扛牢扛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发展必管环保、管行业必管环保、管生态必管环保”的要求,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合力共治的良好格局。按照省委省政府办公会议精神以及楚雄州发展定位,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聚焦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围绕“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目标任务,持续推进楚雄州蓝天、净土、碧水三大保卫战。到本年底,全县空气环境质量优良率达到98.4%以上,国控省控地表水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考核要求,无新增黑臭水体,王家桥不达标水体治理初见成效;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全面完成乡镇级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整治;上岗人员持证率、环境违法案件查处率、监测任务完成率达到100%;主要污染物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目标计划。强化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1.数量指标:(1)重点污染源执法监测10次的环境监测管理;(2)2023年执法监测次数16次;(3)县级饮用水源地、重点流域20次;
2.质量指标:(1)监测任务完成率100%;(2)监测设备正常运转率100%;(3)上岗人员持证率100%。
3.生态效益指标:(1)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2)环境空气优良率大于或等于98.40%。
5.满意度指标:年度群众对环境质量满意度大于或等于93%。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85,909.28元,与上年496,800.00元对比减少10,890.72元,减少2.19%,减少原因:预算标准比上年压减,厉行节约,缩减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其中:30201 办公费80,075.00元;30205 水费8,000.00元;30206电费8,000.00元;30207邮电费1,000.00元;30211差旅费64,000.00元; 30216培训费4,000.00元;30217公务接待费16,000.00元; 30226 劳务费32,000.00元;30228 工会经费42,658.36元;30229福利费8,750.00元;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00.00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154,440.00元。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姚安分局资产总额3,462,087.80元,其中:流动资产256,324.50元,固定资产2,797,677.30元,无形资产408,086.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3,884,700.00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7,263.3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76,035.75元,因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导致固定资产净值减少;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30003301900111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