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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姚安县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中国共产党姚安县委员会组织部 | 访问量:1756 | 发布时间: 2024/9/29 17: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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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机关单位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组织、指导全县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组织路线为政治路线服务。

2.统筹、指导全县农村、机关、国企、事业单位、社区、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各级各类党组织建设;协调、规划和指导全县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监督工作;组织新时期组织工作研究。

3.提出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列入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和领导干部任免的意见和建议;承办县委管理干部职务任免、调配、交流、安置、工资、待遇和离退休工作;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中央、省、州驻姚单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察工作,并对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调整、任免提出意见和建议。

4.研究制定全县干部队伍建设、领导班子建设的政策、措施;组织落实培养和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干部;统筹使用各年龄段干部。

5.研究、指导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制定或拟订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和制度。

6.统一管理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惩、工资福利、培训等事务,研究拟订全县公务员管理配套政策和地方性政策草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绩效管理,负责公务员对外合作交流、申述控告等。

7.主管干部教育工作。制定全县干部教育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规定;组织县管干部和有关党政干部进行培训,负责干部调训;指导、协调、检查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单位的干部教育工作;指导各乡(镇)和有关单位搞好干部培训基地建设;研究、探索新时代干部教育培训的制度、措施。

8.负责全县人才工作的牵头抓总、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研究制定重要人才政策,协调推进重大人才工程,统筹实施各类人才培养、引进、激励和奖励等人才项目。

9.负责组织工作、干部工作的调研指导、监督检查及有关综合协调工作,及时向县委和州委组织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负责干部审查、历史遗留问题的审核处理工作,管理党员、县管干部的申诉和来信来访工作。  

10.统一组织、规划部署县直机关党的工作,指导县直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督促指导县直机关党组织按期换届,审批机关工委所属党组织领导班子的组成及书记、副书记的任免;做好县直机关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县直机关党组织、党员领导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指导县直机关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指导县直机关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督促检查和指导县直机关党组织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省州县实施意见、办法的情况。

11.宣传、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落实好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引导全县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

12.指导机构编制工作,归口管理县委编办。

13.完成州委组织部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是抓实干部教育培训。今年以来,开展“党课开讲啦”1346场次、“领导干部上讲堂”1107场次。采取“县级示范培训、基层党委兜底培训、部门抓行业系统培训”的形式,共组织培训47期,培训党员11512人次,非党干部1638人次,其中县委组织部集中举办3期姚安县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班和2023年“万名党员进党校”示范培训班,实现党员和非党员干部轮训率达100%。二是抓实干部队伍建设。持续推进“4个‘1+N’工程”加强青年人才党支部建设,抓好429名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培养。更新全县优秀年轻干部信息库,共发现储备后备干部278名,正科级后备干部98名,副科级后备干部104名,县管事业单位领导后备干部75名。常态化开展“五个一批”工作,在“五个一线”提拔了实绩突出、担当作为的干部48名,占全年提拔总数的81.36%。持续探索完善“积分制”管理模式,不断优化“积分”结构,扎实开展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目前全县共计105人完成职级晋升。三是抓实组织体系建设。深入开展第二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切实把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贯通起来,有机融合、一体推进。深化“双整百千”四级联创和新时代党建带群建工作,持续巩固全县51个省、州、县级规范化建设示范党支部,遴选推荐上报州级示范党支部27个。以党建引领“五面红旗”争创为抓手,2023年评选出红旗村20个、表扬优秀村(居)民小组干部20人。积极融入全州基层党建“一带五区”创建,采取示范带建、连片同建、全域共建的方式,分区域、分领域、分类别培树29个基层党建示范点,推动各领域党建工作提质增效。四是抓实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县“战略,制定实施重点产业揭榜引才实施方案,全县共引进教体、卫健系统等急需紧缺人才27名。积极从教体、卫健、农业、交通等系统选派6名专技人才到州有关学校、医院等单位对口研修,争取8名州级“百名专技人才下基层”人才支持。全县入选第三批“州委联系专家”2名、州级“彝乡英才”16名,新入选“兴楚名医”1名、楚雄州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1名,加快推进“兴姚人才”培养,强化跟踪培养问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一股、组织二股、组织三股、党员教育中心、干部股、干部监督股、干部教育股、人才股、公务员管理股、信息调研股、档案室、老干部股。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姚安县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中国共产党姚安县委员会组织部。

纳入中国共产党姚安县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姚安县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1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2人(离休2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5人(离休0人,退休15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姚安县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收入合计7756125.1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36125.12元,占总收入的99.7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26%。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410439.26元,下降15.3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394939.26元,下降15.28%;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事业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他收入减少15500.00元,下降43.66%。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减少1人,相应的在职人员社保费缴费、公务费等减少,导致基本支出减少;二是本年我部的农村党员教育经费及老干部政治关爱资金直接从财政下指标到各项及县级各部门,导致项目支出大幅度下降。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姚安县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支出合计8179329.82元。其中:基本支出6247981.35元,占总支出的76.39%;项目支出1931348.47元,占总支出的23.6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683999.54元,下降17.0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88102.18元,下降7.25%;项目支出减少1195897.36元,下降38.24%;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减少的原因是:一是本年减少1人,相应的在职人员社保费缴费、公务费等减少,导致基本支出减少;二是本年我部的农村党员教育经费及老干部政治关爱资金直接从财政下指标到各项及县级各部门,导致项目支出大幅度下降。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姚安县委员会组织部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247981.3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756428.4元,占基本支出的92.1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91552.95元,占基本支出的7.8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姚安县委员会组织部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31348.4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31348.47元,包括:主题教育工作经费、干部工作经费、党建工作经费、人才工作经费、干部教育工作经费、离退休干部管理经费等项目经费,主要用于组织部专项业务工作的开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姚安县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79329.8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1643796.54元,下降16.73%,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减少1人,相应的在职人员社保费缴费、公务费等减少,导致基本支出减少;二是本年我部的农村党员教育经费及老干部政治关爱资金直接从财政下指标到各项及县级各部门,导致项目支出大幅度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169097.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4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交通补贴、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县委组织部专项工作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12794.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05%。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31260.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大病保险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661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8%。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元,决算为76254.4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决算为56942.4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4.67%,完成年初预算的94.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19312.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5.33%,完成年初预算的48.2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9312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姚安县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76254.4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决算为56942.4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1931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2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原则,减少公务接待活动;二是加强公务用车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全年未发生大修,修理费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829.58元,增长1.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8480.58元,增长17.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651.00元,下降28.3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原则,减少公务接待活动;二是2023年开展第二批主题教育,到各乡镇指导工作次数多,公车运费用增加,总体“三公”经费较上年小幅上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主题教育、党建、干部、人才建设、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等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主题教育、党建、干部、人才建设、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等相关工作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姚安县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1552.95元,比上年减少12555.05元,下降2.49%,主要原因:严格坚持厉行节约原则,“三公经费”相对减少。机关部门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交通补贴、公务用车平台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国共产党姚安县委员会组织部资产总额2665552.56元,其中,流动资产541237.22元,固定资产2098939.1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5376.15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27691.8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3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3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是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七、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中国共产党姚安县委员会组织部          

2024年9月27日             

监督索引号532325001203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姚安县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