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5002359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省、州、县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编制全县文化和旅游事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县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和建议;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统计工作;对全县文化和旅游业进行宏观管理。
2、负责监督、管理新闻出版、版权等相关工作。
3、管理全县文化市场、群文、文物、图书工作,拟定各项文化事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协调、指导民族民间文化艺术和少儿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拟定物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负责做好文化遗产保护相关工作。
4、负责全县文化、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做好全县文化和旅游事业建设项目的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
5、对全县文化和旅游产业的企事业单位进行行业管理,依照有关规定负责文化和旅游经营企业审核报批工作;执行国家和省、州文化和旅游服务质量标准、技术等级标准,加强市场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文化和旅游的安全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推动文化旅游产品开发、生产和销售。
6、制定全县文化和旅游行业人员教育培训规划,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文化和旅游行业各岗位从业人员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评认证。
7、负责组织全县旅游资源的调查、开发与保护;管理全县文化旅游涉外事务,负责我县文化旅游对外交流及合作事宜;积极开拓我县旅游市场,拟定国内外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和协调全县旅游宣传促销活动。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国有文艺院团改革走在全省前列。在推进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工作中,姚安县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项目工作法、典型引路法,紧紧围绕把县文化艺术团打造成为推动县域文化艺术繁荣发展重要“引擎”的功能定位,采取“1234”即“一体两翼三职能四机制”模式高位推进改革工作。2023年3月10日,全省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工作现场推进会议在楚雄召开,姚安县作为现场会议观摩点在全省进行交流展示。
2、文物和非遗保护传承工作走在全省前列。云南省文物鉴定专家组对姚安博物馆馆藏的青铜器、木雕、古字画、玉器、瓷器、古钱币等600余件(套)藏品开展系统鉴定、定级,从国家三级文物提升二级文物5件(套)、新增国家级三级文物42件(套),至此,姚安县馆藏珍贵文物达143件(套),其中国家一级文物11件(套)、二级文物13件(套)、三级文物119件(套),文物数量、质量、连续性、价值性在云南省同级博物馆中名列前茅。录制于姚安的《非遗里的中国》(云南篇),2023年5月13日晚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综合频道8点黄金档播出,让姚安“文化名片”大放异彩,引发热烈反响,更吸引了江浙、川滇众多游客到姚安。
3、文旅招商落地走在全州前列。成功引进云南田园牧歌投资有限公司、大理醉苍洱文化旅游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祥云恩食记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等企业参与古镇开发建设,有效带动全县文旅产业发展。遇见·村舍精品民宿酒店、颐居鲜花主题酒店投入运营,投资8000000.00元的姚安县玫瑰科研实践基地建设项目已完成项目招投标,正在加紧开工建设;小邑拉花农文旅融合发展项目已正式开工;同时,出台了光禄古镇商铺“三免两减半”的优惠政策和《姚安县鼓励投资新建酒店扶持政策(试行)》两个文旅招商优惠政策,推动我县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
4、旅游固定投入超额完成。建立健全机制,加大项目策划、包装、招商、规划和建设工作,2023年州下达我县旅游业固定资产投资任务922060000.00元,截至10月我县已完成1248000000元。
二、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公共服务股、资源开发和产业发展股、行业和市场管理股、智慧旅游和宣传营销股。
我单位所属事业单位5家(均为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姚安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姚安县文化馆、姚安县博物馆、姚安县图书馆、姚安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姚安县文化和旅游局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纳入姚安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姚安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2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4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5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4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8人(离休0人,退休28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另有流动图书车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9744036.1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744036.1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1029490.35元,增长126.5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071309.11元,增长127.66%,主要原因是项目安排增加,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41818.76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有县人大拨入非遗中心工作经费、县委统战部汇入观星基地公务用车燃油费等其他收入,本年度无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21352989.86元。其中:基本支出7600081.49元,占总支出的35.59%;项目支出13752908.37元,占总支出的64.4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0765464.02元,增长101.6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02142.44元,增长7.07%;项目支出增加10263321.58元,增长294.1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一是有新调入人员及新招考人员,导致基本支出增加;二是项目安排拨入资金增加,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文化和旅游局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600081.4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220792.11元,占基本支出的95.0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79289.38元,占基本支出的4.9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文化和旅游局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752908.3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8394156.54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用于《非遗里的中国》拍摄工作支出1434630.95元,该项目2023年3月拍摄,2023年5月13日晚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综合频道8点黄金档播出;(2)用于2023年龙华会舞龙舞狮展演支出120000元,该项目2023年2月27日(农历二月初八)开展,演出顺利进行;(3)用于2023年第九届农村文艺汇演支出63900元,该项目2023年2月23日至27日开展,共开展5日,进一步丰富了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4)用于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支出65793.44元,该项目主要是根据考核结果,向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发放补助,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5)用于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支出427784.44元,该项目主要是保障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正常开展,让更多群众享受到公共文化服务成果;(6)用于博物馆免费开放支出465314.71元,该项目主要是保障博物馆免费开放正常开展,给公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验;(7)用于姚安县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维护支出30000元,该项目主要是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日常保护维护,延长文物寿命;(8)用于配置行政执法机构制式服装支出13248.6元,该项目主要是购买制式服装用于姚安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统一着装,提升部门形象。(9)用于文化人才专项支出195656元,该项目主要是通过培训等加强县乡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文化工作者素质;(10)用于2023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支出25000元,该项目主要是补助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11)用于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资金支出80130.41元,主要是补助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12)用于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支出56150元;(13)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支出857045.95元,该项目主要是开展戏曲进乡村演出、文艺院团改革、扶持农村优秀业余文艺演出队等,引导和支持地方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14)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支出670460元,主要是姚安县城文昌宫(照壁)修缮、姚安县博物馆珍贵文物青铜器修复、博物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支出;(15)用于支付姚安县农文旅融合玫瑰产业园建设项目资金8000000.00元,该项目2023年11月开工,2024年8月完工并完成初步验收。(16)用于支付姚安县光禄镇“三非遗”文化艺术展演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款295000.00元,该项目2022年11月开工,2023年4月竣工,目前已投入使用。(17)用于招商引资工作支出2569元,主要是招商引资接待支出;(18)用于荷花节系列活动支出265939.33元,主要是2023年荷花节搭建舞台背景、开展开幕式演出、开展“非遗”展演等支出;(19)支付光禄古镇旅游厕所(和福新村旅游厕所)提升改造工程款99156.54元。该工程2022年5月开工,2022年7月竣工,2023年6月完成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并拨付工程尾款;(20)龙华寺维修款支出17361.60元,主要是支付龙华寺防雷工程款;(21)项目前期经费支出231431.40元,主要是以前年度项目前期经费结转资金上缴国库;(22)智慧景区以奖代补资金支出336336元,主要是保障光禄古镇智慧旅游相关设施设备正常运行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744036.1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46%。与上年相比增加9180478.72元,增长86.91%,主要原因是:(1)有新调入人员及新招考人员,导致基本支出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增加安排了8000000元的姚安县农文旅融合玫瑰产业园建设项目、100000元的姚安县光禄镇“三非遗”文化艺术展演中心建设项目(实际支出295000元)等项目,项目安排资金增加,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6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工作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8832951.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74%。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4615076.54元,公用经费支出371489.38元,项目支出3846385.63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44131.78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2253.85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85258.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4%。主要用于退休费支出607673.65元,退休公用经费支出7800.00元,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32628.0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62261.28元,死亡抚恤支出74895.8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83003.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82635.58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6172.5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04877.44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工伤保险)支出39318.27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829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01%。主要用于:(1)生产发展支出8000000.00元,用于支付姚安县农文旅融合玫瑰产业园建设项目资金。(2)社会发展支出295000.00元,用于支付姚安县光禄镇“三非遗”文化艺术展演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款。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4525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5%。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445253.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35483.8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17626.8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9.68%,完成年初预算的58.7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17857.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0.32%,完成年初预算的89.2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785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5483.8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17626.8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7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1785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2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提倡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严格实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公务接待上严格控制陪同人员和接待标准。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9492.38元,下降35.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2373.11元,下降41.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119.27元,下降28.5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提倡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严格实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减少公务用车运行支出,公务接待上严格控制陪同人员和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单位执行下乡、出差等公务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到我县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各乡镇文化系统人员到我局汇报工作所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姚安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9289.38元,比上年增加58736.54元,增长18.32%,主要原因是有新调入及新招考人员,机关运行经费增加。主要用于机关日常活动开支,如办公费、水电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姚安县文化和旅游局资产总额96729301.92元,其中,流动资产1274456.33元,固定资产3339489.9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555.68元(净值),其他资产(主要为公共基础设施)9211380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资产总额130081543.60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3352241.6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73371.13元,主要原因是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公共基础设施减少31620000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管理的姚安县光禄古镇游客中心移交给县城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接管,光禄古镇龙华寺旅游厕所、饮光石箐旅游厕所、福禄广场旅游厕所、东关旅游厕所移交光禄镇人民政府接管,我单位管理的公共基础设施减少。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4016.8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33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元0.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3686.8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516.89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516.89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是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七、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姚安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9月27日
监督索引号53232500235901111
点击下载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