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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光禄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姚安县光禄镇人民政府 | 访问量:838 | 发布时间: 2024/9/29 14:38:09

监督索引号532325006575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上级行政机关和本乡镇党委、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

2、制定并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

3、负责乡村振兴、新农村建设和推进城乡一体化的组织和实施。

4、负责辖区经济、文化、教育、科技、卫生健康、民政、社会保障、民族宗教、村镇建设、司法、退役军人、扶贫、安全、统计等行政管理和服务工作。

5、负责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三农”服务工作。

6、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防范体系,开展爱国卫生、环境卫生监督检查,环境、资源保护等工作,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7、负责应急管理和抢险救灾工作,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8、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也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一年来,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工作安排及镇党委具体要求,在镇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团结和依靠全镇广大干部群众,全力以赴拼经济、搞建设、促发展,扎实推动全镇经济社会稳步前行。

2023年,全镇实现农林牧渔总产值6.239亿元,同比增长33.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5.14亿元,同比增长9%;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66亿元;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28万元;争取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补助资金3538.41万元;招商引资到位资金6.74亿元,实现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479.14元,同比增长10.3%。一年来,我镇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培产业、延链条,产业发展积蓄新动能

现代农业提质增效。坚守耕地保护红线,以最强的力度、最严的举措完成2021—2022年度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改1662.5亩,整改完成率103%,完成2023年疑似耕地流出问题图斑整改303亩,耕地流出问题整改工作经验做法获县委、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肯定表扬。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全年完成粮食播种面积1.61万亩,产量917.7万公斤;种植油料作物5718亩;完成烤烟种植面积2220亩,收购烟叶31万公斤,产值998.7万元;实现蚕桑种植9174亩,产值3140万元;实现蔬菜种植4万亩,产值1.48亿元;实现生猪存栏28703头、牛存栏13309头、羊存栏10545只、鸡存栏99136只,完成生猪出栏36354头、牛出栏1973头、羊出栏11682只、鸡出栏22.65万只,实现畜牧业产值2.16亿元;截至目前全镇种植食用玫瑰640亩、鲜切花822亩,小盆花91亩,实现花卉产值2.185亿元。

文旅产业渐入佳境。以打造全国一流农文旅高度融合示范点、全省旅游转型示范标杆为目标,全力推进光禄玫瑰小镇开发建设,完成古镇旅游景区提升改造和历史街区保护、道路提升改造、传统名家大院修复及文昌宫彝绣展厅、“三非遗”展演中心建设。在全州率先建成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姚安段),实现“建党节”开馆目标,接待游客4.6万人次。全力推进滇中天文科普科研教学基地建设,完成土地挂牌出让,修建性详细规划等前期工作扎实推进。招引企业建成光禄时光中餐厅、遇见酒吧、88号营地咖啡馆、颐居鲜花主题酒店并投入运营,新增民宿127间、床位200余个,遇见·村舍精品民宿酒店被评定为2023年云南省丙级旅游民宿。加快推进光禄玫瑰小镇核心区玫瑰花景观、玫瑰科研实践基地项目建设,恢复高奣映、徐霞客等历史名人名场景,部分业态复苏植入,古镇活力得到进一步激发。以“花车、花船、花道、花食、花田”“中彝医”“非遗展示”为一体的小邑拉花中彝医药文旅融合发展项目即将建成,春节期间可投入运营。出台鼓励投资新建酒店业扶持政策,支持企业加快半山酒店及龙华书院建设,推动住宿行业发展。成功举办二月八龙华会、第九届荷花文化艺术节、牛展会等系列活动,《非遗里的中国》(云南篇)在光禄古镇实景拍摄、“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遇见楚雄”专场新闻发布会在光禄古镇举办,让姚安“文化名片”大放异彩。光禄作为“云南·红火楚雄”夏日民俗风情体验之旅线路的重要一站列入全国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古镇旅游知名度显著提升,全年旅游人次达58.8万,旅游收入2800余万元。

(二)强优势、补短板,乡村振兴迈出新步伐

聚焦“两不愁三保障”要求,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责任,实行“月排查、月研判、月调度、月督查”工作机制,切实加大帮扶工作力度,确保帮扶措施落地落实,牢牢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实施乡村振兴项目12个,投入资金1072万元,实现扶贫产业收益90.6万元,发放公益性岗位补助142.96万元;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资金120万元;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就业帮扶,脱贫人口劳动力转移就业747人,聘用乡村公益性岗位149人;2023年我镇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实现人均纯收入17897.54元,同比增长12.24%。深入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完成11个行政村“实用性村庄规划”,完成除梯子、新庄外9个村污水管网建设,完成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1418座,新建村组公厕6座,改造4座。进一步规范集镇管理,持续完善垃圾清运体系,新增垃圾压缩车2辆、垃圾分类收集亭15个、垃圾收集设备448个,新增保洁员106名,完成五堆十乱清理536处,清除垃圾411吨,全镇63个自然村建立垃圾收费制度、“红黑榜”制度,人居环境持续向好。我镇成功入选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命名为楚雄州第一批健康乡镇,北关村入选省级第一批宜居宜业和美示范村创建名单,西关村被认定为云南省最美乡愁旅游地,朝阳等15个村获得州级绿美村庄称号。

(三)抓项目、扩投资,发展基础得到新提升

把握机遇,坚定不移推动项目落地见效。全年共组织实施项目24个投资4940.29万元,谋划支撑项目25个2702.5万元,申报以工代赈项目1个753万元,申报宜居宜业示范村项目1个736万元,申报光禄古镇片区农村产业融合园区建设专债项目1个1.51亿元。实施了投资3205.54万元的新庄钱湾村、后营新华村移民新村·美丽家园建设项目;投资2100万元的(饮光石箐、小荷塘至龙华寺)道路改造提升项目;投资500万元的小邑村、吴海村、班刘村乡村建设示范项目;投资125万元的光禄社区北关二组、江尾下村农村综合性活动场所建设项目;投资56万元的光禄镇、光禄社区、草海村、江尾上村、小邑海埂村美丽宜居示范项目;投资396万元的光禄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投资14万元的吴海稻田冲组文化活动室提升改造项目;投资100万元的镇级、小邑村农村人居环境补短板项目;投资66万元的光禄社区、福光村“百千万”工程示范村建设项目;投资80万元新建公厕6座,改厕4座;投资4.75万元解决梯子村新开田小组人畜饮水安全问题;投资8万元实施草海村人畜饮水管道老化更换维修项目;投资8万元中央水利救灾资金实施吴海河闸维修;投资350万元的光禄镇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41万元的光禄社区财政奖补项目正在有序推进。积极配合实施滇中引水二期和光伏发电建设项目,完成滇中引水二期项目临时征用土地245亩,兑付补偿资金339.97万元;完成新庄、吴海、后营光伏项目用地协调2118.49亩,装机108.4兆瓦。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发展根基不断夯实。

(四)重保护、常治理,生态文明实现新进步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和污染防治攻坚战7个标志性战役,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全镇集中开展蜻蛉河河道整治440余次,镇、村发动群众参与1500人次,清除河道内的淤积、垃圾、水面漂浮物70余吨,进一步巩固蜻蛉河流域综合治理成果,提升水体水质。全面落实“林长制”,开展森林巡查22次,护林员巡山护林7500余次,制作永久性林长制公示牌11块、粘贴林长制宣传标语120条、发放林长制宣传材料1200份,完成秋季森林病虫害松材线虫普查559个图斑核查,进一步提升了森林草原生态系统功能。深入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工作,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排查和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积极配合完成光禄镇森林小镇储备林项目,投资7500余万元,完成大康郎箐、朝阳村等地近山面山绿化美化植树2.6万株;投资50万元完成旧城村大平地森林管护点建设;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2524.8亩检查验收,兑现补助资金73.58万元;小邑村成功申报为省级森林乡村。

(五)保民生、增福祉,社会事业取得新成效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全年发放农村低保金353.2万元,城镇低保金7.42万元;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临时救助81人,发放救助资金21.9万元,发放特困人员救助金88.45万元,孤儿救助金6.86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103.2万元,高龄补贴49.2万元;做实做优服务,发放优抚对象生活补助232.8万元,“八一”、春节慰问金6.5万元,义务兵家庭优待金17.4万元;统筹市场经济,稳就业、促发展,扎实开展就业培训11期,全镇农村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13343人;高效推进“两险”收缴,落实基本保障,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30325人,参保率达92.8%,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数22345人,参保率达99.3%;完成了小邑村委会海埂村50户农房功能提升试点建设项目,完成农村危房改造项目8户,群众住房保障得到有效夯实。全镇卫生服务水平持续完善,卫生服务能力再上新台阶,全州中彝医药高质量发展推进会在我镇设现场点。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中小学教育考核位居全县前列,2名学生达楚雄一中录取分数线。持续强化民生安全保障,组建专业消防救援队一支,镇村消防应急队伍达350人,应急消防力量全面充实;高度重视武装工作,基层武装部规范化建设通过州级验收,征兵工作推进有力,输送高质量兵员9名,大学以上学历占比55.5%。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深入贯彻落实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全面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处理群众信访240件,办结率达100%,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显著提升;筑牢国家安全,推进民族宗教治理,圆满完成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的验收工作;坚守安全底线,全覆盖开展自建房、道路交通、食品药品、非煤矿山、消防、文物等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全镇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持续向好。

与此同时,工会、共青团、妇女儿童、红十字会、残联、统计、政务公开、供销、气象、档案、保密、史志、通信、工商联、机关事务等工作均取得了新成效。

(六)转作风、提效能,政府建设得到新加强

始终坚持党对政府工作的全面领导,自觉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第一要求,把绝对忠诚作为首要政治原则,不折不扣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州县党委政府工作安排和镇党委具体要求落地见效。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以“三法三化”为引领,以“四向发力”为导向,大力倡导“干就干最好、争就争第一、拼就拼先进”的工作理念,以狠抓落实、真抓实干的务实作风推动政府效能全面提升。深化“放管服”改革,光禄镇被确定为全州改革试点乡镇,率先推进扩大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促进基层治理能力提升,群众、企业办事更加方便快捷,政务服务更加高效。一年来,全省国有文艺院团改革、“万企兴万村”、全州城乡生活污水一体化治理、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等现场会均在我镇设点参观学习,光禄经验、光禄做法在全州、全省得到了推广。我们以法治护航发展,坚持依法行政,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23件,回复23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持续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持之以恒纠治“四风”,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得到不断巩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姚安县光禄镇人民政府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

所属单位10个,分别是:

1.光禄镇人大主席团;

2.光禄镇人民政府;

3.光禄镇党委;

4.光禄镇财政所;

5.光禄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

6.光禄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  

7.光禄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8.光禄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9.光禄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10.光禄镇水务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姚安县光禄镇人民政府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光禄镇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有10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分别是:光禄镇人大主席团、光禄镇人民政府、光禄镇党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光禄镇财政所、光禄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光禄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光禄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光禄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光禄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光禄镇水务服务中心。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姚安县光禄镇人民政府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9人。其中:行政编制3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8人(离休0人,退休18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光禄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收入合计40309206.1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383975.55元,占总收入的87.7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925230.58元,占总收入的12.2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8608735.90元,增长27.1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960169.26元,增长24.4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1648566.64元,增长50.31%。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6960169.26元,主要是财政拨款的项目比上年有所增加;其他收入比上年增加1648566.64元,主要是上级各单位拨入的其他资金比上年有所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光禄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支出合计38626110.83元。其中:基本支出17083746.82元,占总支出的44.23%;项目支出21542364.01元,占总支出的55.7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900473.54元,增长11.2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354055.30元,增长8.61%;项目支出增加2546418.24元,增长13.4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1354055.30元,是因为人员比上年有所增加,公用经费有所增加,社保缴费和住房公积金提高;项目支出增加2546418.24元,是因为上级加大了项目资金的投入,项目资金的支出有所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光禄镇人民政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083746.8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483126.26元,占基本支出的90.6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00620.56元,占基本支出的9.3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光禄镇人民政府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542364.0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用于人大代表活动和镇人大主席团工作经费支出53800.00元;2、县司法局拨入的以案定补补助资金支出9180.00元;3、交通运输局拨入2023年公路养护资金支出298170.00元;4、县发改局拨入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250000.00元;5、县人社局拨入的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支出123132.88元;6、县委政法委拨入的维稳工作经费支出20000.00元;7、县农业农村局拨入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助资金支出50000.00元;8、2023年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经费支出30000.00元;9、县发改局拨入的梯子村委会乡村振兴工作经费支出10000.00元;10、原乳鸽厂等国有资产公开拍卖佣金等资金支出133500.00元;11、县委组织部拨入的政治生日关爱资金支出119100.00元;12、县自然资源局拨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工作经费支出2184805.65元;13、县自然资源局拨入的2023年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工作经费支出10000.00元;14、村庄规划补助项目经费支出120000.00元;15、自然资源局拨入的小邑环境提升资金支出30000.00元;16、2023年支农政策落实保障经费支出39075.87元;17、第九届农村文艺汇演工作经费支出20000.00元;18、政协姚安县第十届委员会拨入乡镇委员活动组调研视察活动履职工作经费支出3568.00元;19、光禄古镇建设指挥部工作的专项经费支出15013.81元;20、光禄古镇玫瑰产业园区项目永久性征地补偿资金支出585672.00元;21、县委组织部拨入的工作经费支出251878.75元;22、光禄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支出4791.00元;23、光禄镇提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专项资金支出350000.00元;24、清廉楚雄建设经费支出50018.40元;25、精神障碍患者“以奖代补”专项工作经费支出18000.00元;26、村社区干部绩效考核补助资金支出67200.00元;27、综合治理(平安云南建设)专项资金支出30000.00元;28、州级科协专项资金支出25000.00元;29、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支出100000.00元;30、禄镇“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中央补助资金支出80000.00元;31、荷花节氛围营造经费支出150000.00元;32、中央补助地方文化建设第一批专项资金支出40908.00元;33、光禄镇吴海村委会稻田冲文化活动室提升改造资金支出40000.00元;34、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中央补助资金支出40100.70元;35、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省级补助资金支出7000.00元;36、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项目资金支出45012.50元;37、原大队(村公所)干部补助资金及社会定期救助支出1500.00元;38、民政事业省级第一批专项资金支出108900.00元;39、社区工作人员教育培训资金支出1500.00元;40、农村劳动力资源统计调查和数据动态更新经费支出1809.00元;41、张应芳同志病故善后处理经费支出166576.40元;42、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省级补助资金支出2075000.00元;43、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和联络员补助资金支出11400.00元;44、“八一”慰问资金支出2400.00元;45、春节拥军优属慰问资金支出10100.00元;46、县乡村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县级资金支出3000.00元;47、计划生育服务项目省级和州级补助资金支出31680.00元;48、姚安县光禄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协调经费支出130000.00元;49、光禄镇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支出1800.00元;50、光禄镇烟叶生产工作经费支出22200.00元;51、稳定核心烟区土地流转实施项目补贴资金支出63500.00元;52、烟叶生产收购工作经费支出67128.00元;53、乡村振兴百千万工程示范乡镇、精品村奖补项目资金支出50000.00元;54、光禄镇乡镇扑火队建设资金支出90000.00元;55、县级高火险期防火经费支出55000.00元;56、中央水利救灾资金支出80000.00元;57、光禄镇2023年草海村人畜饮水供水管道老化更换维修项目专项经费支出80000.00元;58、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支出60000.00元;59、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工作经费支出10000.00元;60、光禄镇小邑村农村人居环境补短板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支出500000.00元;61、光禄镇小邑村、吴海村乡村建设示范村项目资金支出3000000.00元;62、光禄镇班刘村乡村建设示范村项目资金支出2000000.00元;63、光禄镇光禄社区“百千万工程”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支出150000.00元;64、光禄镇福光村“百千万工程”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支出510000.00元;65、小邑村委会海埂自然村美丽宜居示范村项目资金支出30000.00元;66、光禄社区美丽宜居示范村项目资金支出100000.00元;67、草海村委会美丽宜居示范村项目资金支出100000.00元;68、光禄镇2023年人居环境补短板建设项目资金支出50000.00元;69、光禄镇美丽宜居示范乡镇项目资金支出300000.00元;70、江尾村委会上村自然村美丽宜居示范村项目资金支出30000.00元;71、光禄镇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资金支出3500000.00元;72、光禄镇2023年度新能源烤房建设项目资金支出225000.00元;73、草海工业园区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资金支出264575.15元;74、耕地流出问题整改奖励工作经费支出33707.90元;75、民族地区农房功能提升试点项目省级补助资金支出700000.00元;76、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支出12660.00元;77、2023年民政事业第二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资金支出288000.00元;78、农村公益性公墓提升改造资金支出100000.00元;79、光禄镇北关二组综合性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资金支出520000.00元;80、光禄镇江尾村江尾下村农村综合性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资金支出60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光禄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863315.5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67%。与上年相比增加6390896.15元,增长23.26%,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比上年增加,人员经费及相关的社保费增加,基本支出就比上年增加;上级加大了项目投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就比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248671.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26%。主要用于人大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财政事务、纪检监察事务、民宗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的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和专项资金的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年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年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3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主要用于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专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年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20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1%。主要用于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专项支出和光禄镇“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中央补助资金项目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715937.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1%。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人员支出和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文化站(馆)免费开放专项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150515.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21%。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保障支出和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离退休人员经费、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及社会福利、临时救助、抚恤、高龄老人补助、残疾人事业等项目的补助救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718892.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2%。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为全镇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农村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3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8%。主要用于姚安县光禄镇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协调经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27295.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6%。主要用于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人员工资支出和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其他城乡社区项目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14500747.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82%。主要用于农林水机构人员工资和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及全镇农林水的项目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年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年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年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年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年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98283.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8%。主要用于草海工业园区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资金支出和耕地流出问题整改奖励工作经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3797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5%。主要用于全镇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和民族地区农房功能提升试点项目省级补助资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年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年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年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年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年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年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年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光禄镇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3000.00元,决算为160421.6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0元,决算为87421.6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4.49%,完成年初预算的97.1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3000.00元,决算为73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5.51%,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3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光禄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3000.00元,支出决算为160421.6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0元,决算为87421.6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1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3000.00元,决算为73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落实省、州、县委、县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逐年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3498.39元,下降12.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578.39元,下降2.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0920.00元,下降22.2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省、州、县委、县政府、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逐年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保障开展乡村振兴工作、乡镇农业农村相关工作、森林防火工作、参加会议、出差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5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到我镇检查工作、调研以及客商到我镇洽谈招商引资和投资发展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姚安县光禄镇人民政府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63185.45元,比上年增加384580.12元,增长39.3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增加了机关运行费,上级增加了一些工作经费,导致本年度的机关运行比上年度有所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姚安县光禄镇人民政府资产总额75107232.38元,其中,流动资产3766939.79元,固定资产10172448.1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2601754.45元(净值),其他资产4856609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220877.5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818515.24元,减少的原因是:本年资产总额填报的是净值,上年资产总额填报的是原值,因此,本年资产总额比上年减少较大。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960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960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是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四、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 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七、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姚安县光禄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2日            

监督索引号53232500657501111


附件:光禄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