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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决算公开
来源: 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访问量:839 | 发布时间: 2024/9/29 11: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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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1)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2)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3)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实施国家、省、州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2、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和日常管理服务等事项审批、批准、备案等工作并监督管理;承担上级部门下放和委托的有关审批工作;依法查处各类无照及涉及本部门行政许可的无证经营行为。

3、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4、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依法开展经营行为规范、消费教育引导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建设工作;承担12315、12365、12331电话和网络申诉举报处理工作,保护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

5、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实施合同监督管理,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负责动产抵押登记和股权出质登记;依法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6、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对户外广告进行审批。

7、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负责中国驰名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的组织申报;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

8、组织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组织实施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有关信息服务;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9、负责全县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发展战略、名牌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推进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质量档案;负责质量综合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兴县工作,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

10、负责产商品质量安全监督,承担产商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工作,组织开展产商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商品质量违法行为,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负责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承担组织机构代码证管理工作和条码监督工作,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和监督认证认可工作,对依法授权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

14、承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15、承担好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依法对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16、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的科技发展工作。

17、负责生产、流通及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制定全县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生产、流通、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实施生产、流通、消费环节食品安全规范管理;负责生产、流通、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发布食品安全相关的信息。

18、贯彻国家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依法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的研究、生产、流通、使用和中药材种植、医疗机构制剂、药物非临床研究、药物临床试验的质量管理规范;监督抽验生产、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监督管理中药材集贸市场;依法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戒毒药品、放射性药品及特种药品、医疗器械。承担辖区内食品药品稽查、技术抽验、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与药物滥用检测及药物依赖防治康复等工作。

19、负责保健食品与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督实施保健食品标准、技术规范与化妆品卫生标准、技术规范;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安全性评价。

20、负责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对执业药师(含执业中药师)、药师协理的注册和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实施食品药品等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准入制度;开展对辖区药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实施全县医药行业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州医药产业政策。

21、承担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履行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责,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职责。

22、承办姚安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紧扣发展主线,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一是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充分激发经营主体活力。立足职能,加大政策引导力度培育经营主体,截至2023年底,全县经营主体新设登记7120户,增长229.44%,全州增速第一,净增5768户,增长125.14%,增速全州第3,年底有经营主体22372户,年度增长34.74%,增速全州第5位,千人拥有经营主体136.28户,占全州经营主体总量由6.29%上升到6.52%,净增量和年度增速均实现倍增。二是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落实。落实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实现“一次执法、全面检查”。完成和执行检查方案124项,其中部门联合检查方案59项(上级发起2项),部门检查方案109项;参与检查人员287人次,涉及检查对象246户次,检查完成率和公示率达100%。三是认真开展企业年度报告工作。利用检查、抽查及指导工作的机会对监管对象的年报工作进行指导和催报,今年市场企业完成率达97.65%;个体工商户完成率达99.84%;农民专业合作社完成率达 97.35% %。积极帮助企业及时开展信用修复,依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企业3家。

2、严守监管底线,护航民生安全。今年以来全县未发生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重要工业品质量安全事故,有效维护了群众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一是严要求强化食品安全。认真抓好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全力推动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两个责任”落地落实。继续完善对各级党委和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制度,年度食品安全责任书签订率达到100%。全年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3815人次,开展了食品安全整治及制止餐饮浪费、深化校园守护行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餐饮服务行业安全排查等专项整治行动,检查食品等相关市场主体5683户次,查处食品及相关违法案件139件,其中立案51件,涉案货值金额3.58万元,没收和销毁过期、变质食品1942公斤。备案监管农村50人以上集体聚餐336起,保障重大活动食品安全46起1854人次。开展蔬菜、水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3655批次,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959批次。公布食品质量安全检测信息371条,监测上报食源性疾病67例。二是高质量守护药品化妆品安全。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严守药品化妆品安全风险底线,全力保障公众用药用妆安全。开展防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疫苗储存使用单位和流通环节专项整治、医美行业及美容美发机构等化妆品专项整治。检查药品经营企业134家次,检查医疗机构117家次,检查疾控机构10家次,疫苗接种单位53个,妆品经营使用单位178家次。查办药械化违法案件45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7份,监测上报药品不良反应245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71例。监督抽检药品、医疗器械45批次。三是严格落实特设安全。聚焦特种设备风险点,扎实开展电梯、锅炉、超期未检等设备专项整治行动,全力推进电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做好岁末年初、全国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的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67家次、特种设备174台次;监督检查城镇燃气安全领域21家次,发现并督促企业消除安全隐患16条。结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积极开展2023年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应急常识和普法宣传等活动,有效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四是常态化管控产品质量安全。深入推进质量提升行动,不断加强标准化管理工作,全力推进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宣传,开展“认证乱象”专项整治,加强计量监管,强化对检定老百姓关心的“秤盘子”“粮袋子”“民用四表”的监管力度,检定各类衡器127台次。出动执法人员186人次,检查燃气具及相关产品160家次。围绕民生领域,强化生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以检促管,惩治质量违法行为,严防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完成钢筋、建筑用砖、成品油、化肥、管材、乳胶漆等工业产品监督抽检52批次,查办产品质量违法案件10件。五是聚焦点强化重点领域安全。常态化开展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养老诈骗、金融诈骗等违法行为,“铁拳行动”、扫黄打非、打击传销等专项整治行动强力推进。共立案查处案件14件,其中:涉及侵权假冒3件、商标专用权1件、不正当竞争2件。

3、规范整治市场秩序,服务大局展现担当。一是用心用情做好消费维权。以“提振消费信心”为主题,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00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解答400余人。开展食品安全“你送我检,你点我检”的便民服务活动,对蔬菜等食品进行了当场抽样检测,保护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畅通消费投诉渠道,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283件(其中12315投诉举报210件、12345政府热线投诉举报73件),消费投诉按期办结率达到 100 %,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 75.45万元。二是强化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围绕地理标志重点产业、商标应用等强化日常检查工作,重点打击商标侵权、假冒专利、地理标志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积极组织开展地理标志产品及地理标志商标申报,目前,全县商标申请111件,成功注册77件,全县有效注册量达747件;新增授权专利33件(其中发明专利2件、实用新型专利27件、外观设计专利4件);建立行业协会知识产权维权站1个,培育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家。三是规范广告和网络监管。开展整治违法违规商业营销、校外培训广告管控、“保健品”广告清理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辖区主要校外培训机构、主流媒体及新媒体、网络平台等的重点监管,严厉查处发布或变相发布虚假宣传广告的行为。四是全面深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充分发挥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作用,认真组织开展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专项清理工作。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组织各部门对出台的政策措施文件有序开展清理审查,防止出现违反公平竞争的情况。五是坚持党建引领,激活市场主体红色能量。引导党员经营者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实现“小个专”党建与机关党建共建共享共创。组织开展“四万三进”宣传人数183人次,宣传解读政策14场次,涉及市场主体106户次;按照省州文件执行个体工商户优惠政策清单36项,完成市场主体问卷调查170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不定规格),包括:法规股、注册登记审批股、综合办公室、人事教育股、市场规范管理股、质量管理股、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食品生产流通监管股、餐饮服务食品保健化妆品安全监管股、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股、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股;1个直属机构(副科级),即:行政执法大队。所属非独立核算单位9个(副科级),分别是:

1、栋川市场监督管理所;

2、光禄市场监督管理所;

3、弥兴市场监督管理所;

4、前场市场监督管理所;

5、太平市场监督管理所;

6、官屯市场监督管理所;

7、大河口市场监督管理所;

8、左门市场监督管理所;

9、适中市场监督管理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1人。其中:行政编制5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9人(离休0人,退休29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1982546.5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982546.5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2022年度收入合计13049972.30元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067425.74元,下降8.1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067425.74元,下降8.18%,主要原因:一是有4名行政人员在年初退休,新招录3人及同级外单位调入2人均在年底上岗,人员工资及相关经费减少;二是2023年度上级转移支付及本级项目资金减少;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与2022年度相比无增减变化;事业收入0.00元,与2022年度相比无增减变化;经营收入0.00元,与2022年度相比无增减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与2022年度相比无增减变化;其他收入0.00元,与2022年度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2098743.99元。其中:基本支出11403293.72元,占总支出的94.25%;项目支出695450.27元,占总支出的5.7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2022年度支出合计13480456.50元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381712.51元,下降10.2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93555.68元,下降7.27%,主要原因是年初有4名行政人员退休,新招录3人及同级外单位调入2人均在年底上岗,人员工资及相关经费减少所致;项目支出减少488156.83元,下降41.24%,主要是2023年度上级转移支付及本级项目资金减少;上缴上级支出0.00元,与2022年度相比无增减变化;经营支出0.00元,与2022年度相比无增减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与2022年度相比无增减变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403293.7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370749.79元,占基本支出的90.9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32543.93元,占基本支出的9.05%,按照2023年底的在职职工57人计算,人均支出18114.81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95450.2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行政运行支出160000.00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等专项办公经费。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3276.60元,主要用于执法人员服装经费。

3、市场主体管理支出35712.47元,主要用于食品生产流通环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督购买样品及检验经费。

4、市场秩序执法合计支出89282.00元,主要用于食品生产流通环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化妆品及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购买样品及检验经费。

5、食品安全监管合计支出245910.84元,主要用于:(1)省级食品抽检及安全监管专项补助资金42122.00元;(2)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奖励经费1800.00元;(3)县财政补助聘请16名劳务派遣人员劳务费201988.84元。

6、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合计支出131608.36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合计支出15960.00元,主要用于姚安2022第八届荷花文化旅游节活动开支(由于收款方账户提供错误,退回后在2023年度支出)。

8、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500.00元,主要用于:(1)2022年度创业贷款服务补助资金400.00元;(2)2023年省级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资金1100.00元。

9、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2200.00元,主要用于中央和省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奖补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98743.9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22年度支出合计13480456.50元相比减少1381712.51元,下降10.25%,主要原因:一是有4名行政人员在年初退休,新招录3人及同级外单位调入2人均在年底上岗,人员工资及相关经费减少所致;二是2023年度上级转移支付及本级项目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898457.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55%。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维持机构运转所需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办公设备维修、更新购置等日常公用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59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3%。主要用于姚安2022第八届荷花文化旅游节活动开支(由于收款方账户提供错误,退回后在2023年度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21566.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06%。主要用于本单位离退休干部职工工资及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635452.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5%。主要用于本单位干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中央和省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奖补资金;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2510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9%。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5000.00元,决算为246861.6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5000.00元,决算为174554.5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0.71%,完成年初预算的94.3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0元,决算为72307.1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9.29%,完成年初预算的80.3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2307.1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5000.00元,支出决算为246861.6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5000.00元,决算为174554.5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3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0元,决算为72307.1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3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公务接待支出减少、减少了行政运行成本;二是部分已实际发生支出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未及时报账。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85893.15元,增长53.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未发生开支;公务用车购置费未发生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70955.05元,增长68.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4938.10元,增长26.0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上年度车辆运行维护开支由于具体经办人未结清,转入本年度开支;二是由于本年度调研任务增加,加大了车辆运行维护开支;三是我局的5辆执勤执法车辆均为2008年之前购置,使用均已超过15年,运行维护成本也相应增加;四是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2023年根据《中共姚安县委办公室 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楚雄2023年彝族火把节暨姚安第九届荷花文化旅游节和“三项计划”系列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以及县委、县人民政府相关会议的安排部署,我单位在第九届荷花文化旅游节及第六届牛展会负责鲜花美食街及露天烧烤,组织牛、羊汤锅餐饮经营户到现场参加活动,现场制售牛、羊汤锅美食,同时做好上级对口单位、县级领导及相关部门、外县(市)局来宾的接待工作,根据食用数据实结算金额31150.00元,从我局接待费中列支(减除该项支出后,我局的接待费支出与上年实际支出是下降的)。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执勤执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7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及上级主管单位的业务工作指导、调研、督查、考核、有关基层单位到县局办理有关市场主体咨询、汇报工作时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32543.93元,比上年减少180879.60元,下降14.91%,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日常办公费、差旅费等支出减少,减少了行政运行成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持机构运转所需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劳务费、会议、培训、公务接待、办公设备维修维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方面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4715257.66元,其中,流动资产819085.05元,固定资产3896172.6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2022年的4729600.61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342.9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42563.5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0.00元;出租房屋301平方米,账面原值422918.67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0000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10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100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是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四、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七、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十七、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附件: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算公开表.xlsx


      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7日         

     监督索引号53232501371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