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和《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6〕29号)等要求,姚安县财政局对姚安县各预算单位上报的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进行汇总,现将姚安县(包括县本级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乡镇以及其他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的预算单位)2022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汇总情况公开如下:
2022年度,姚安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汇总数963.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903.23万元的106.68%,较上年决算汇总数815.63万元,增加6147.94万元,增长18.14%。
分项构成情况是: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年初预算数0万元,无增减变化;较上年决算汇总数0万元增加0万元,无增减变化,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61.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640.38万元的118.87%;较上年决算汇总数548.02万元增加213.17万元,增长38.9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62.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35万元的194.79%;较上年决算汇总数80.78万元,增加182.19万元,增长225.54%,全年购置公务用车1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8.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505.38万元的98.58%;较上年决算汇总数467.24万元,增加30.98万元,增长6.63%,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85辆。公务接待费202.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262.85万元的76.99%;较上年决算汇总数267.61万元,减少65.23万元,下降24.38%,全年公务接待3820批次(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34432人次(外事接待0人次)。
“三公”经费决算汇总数据超年初预算数,主要是7家单位购置公务用车11辆,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所致;公务接待费控制在年初预算数内。“三公”经费与上年对比增减变化原因:一是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是因为我县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及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强化预算控制、预算执行约束及动态监控,切实从源头控制“三公”经费,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公务接待制度,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用。二是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是因为中国共产党姚安县委员会办公室(1辆)、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辆)、姚安县公安局(1辆)、姚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1辆)、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4辆)、姚安县水务局(1辆)、姚安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1辆),因工作需要,购置公务用车共计1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是因为新购置1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随之增加;部分单位因公务用车老旧,维修费用增加。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的通知》(财预〔2022〕126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通知》(云办发〔2022〕15号)等规定以及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姚安县财政局持续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强化预算控制、预算执行约束及动态监控,2022年度“三公”经费虽较上年度有所增长,但符合客观实际,并符合“三公”经费管理和严控一般性支出等要求。
附件:1.云南省楚雄州姚安县2022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汇总表
2.姚安县“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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