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2023年2月9日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意见、建议反馈联系:0878-5721727 (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办公室、传真)
项目名称 |
姚安县栋川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云南省楚雄州姚安县栋川镇西正街8号 |
建设单位 |
姚安县栋川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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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类别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楚雄驰恒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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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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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1200m2,业务用房面积5831m2,编制床位30张,实际开放30张,能满足医疗业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开展需要。 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250万元,因项目开展医疗服务所有建筑设施设备均由原姚安县中医院建设,现被无偿划拨给本项目使用,因此,项目环保投资为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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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和运营对环境的主要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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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期: 本项目属于补办环评手续,环评现场踏勘时施工期已结束,故施工期环境影响不予分析,经环评现场踏勘,施工期的保护措施(临时措施)已被拆除,根据走访调查,施工期间未收到关于本项目施工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污染的投诉。 二、运营期: 1、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废水主要由住院楼、水冲厕公厕产生,项目于住院楼北部(公厕旁)设置1座化粪池,有效容积48m3,经化粪池处理后的废水(住院楼和公厕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通过污水排放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姚安县污水处理厂。 2、大气环境影响保护措施:项目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的池子建设为地埋式,但预留有吸粪口和检修口,吸粪口、检修口平时处于关闭状态,池子产生的异味逃逸量极少,定期对各池子内的污泥进行清理,一是保证池子的有效处理容积,二是清理污泥时可将池子内的死亡的微生物一并清理,可减少池子异味气体的产生量及排放量;项目设置有1台备用柴油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仅供消防及停电时使用,该发电机采用轻质柴油(含硫率≤10mg/kg)作燃料,备用发电机单独置于发电室内,备用发电机使用时产生的尾气通过发电机自带的排气管排放至发电室外,排气管位置避开人群穿流区及聚集区;项目煎药过程伴随水蒸气产生气味,此气味为中药味,气味对人体嗅觉感官的刺激程度因人而异,采取的措施为开窗自然通风方式进行扩散。 3、声环境影响保护措施:备用发电机置于单独的发电室内,并采取基础减震、构筑设施隔声、距离衰减。 4、固体废物影响保护措施:生活垃圾通过内部保洁员清理收集后运至项目区外的垃圾收集箱,每天定时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各污水处理池污泥投加消毒剂消毒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清理频率为1-2次/年;医疗废物采用专门的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楚雄利盈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处置;医用非医疗废物采用专门的容器收集后委托云南绿帆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处置;煎药渣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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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意见 |
拟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