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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关于2022年5月24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情况公示
来源: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 | 访问量:5893 | 发布时间: 2022/5/24 15:26:5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我局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5月24日——2022年5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意见、建议反馈联系:0878-5721727  (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办公室、传真)

项目名称

姚安县果蔬包装品加工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姚安县草海工业区

建设单位

楚雄农升泡沫制品有限公司

环评类别

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黔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和规模:姚安县果蔬包装品加工建设项目位于姚安县草海工业园区,项目总占地面积10948㎡,拟建10条果蔬包装制品制造生产线及其他配套设施,本项目的建设仅进行设备安装,不涉及土建工程。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分为主体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其中主体工程包括生产车间、仓库等;辅助工程包括办公综合业务用房、锅炉房、值班室、消防水池等;环保工程包括水膜除尘、排气筒、危废暂存间、化粪池等。

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17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3万元,占总投资的1.45%。

项目建设和运营对环境的主要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施工扬尘采用洒水方式进行降尘;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废水经简易沉淀后进入已建成污水管网;通过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以及运输车辆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等措施减轻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和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废弃包装物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二、运营期:

1、废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有非甲烷总烃、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食堂油烟等。

本项目生物质锅炉产生的燃烧废气经水膜除尘处理达标后由35m高的排气筒排放,燃烧废气各污染物均能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新建锅炉排放限值的要求;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处理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和表9中的标准限值要求后排放;项目食堂油烟经油烟机处理后排放。

2、废水: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分为生活废水、生产废水。生产废水主要有锅炉排污水、软化处理废水等;生活废水主要有食堂废水、办公废水等。

本项目租用已建成的厂房,采取雨污分流措施,雨水经管网收集后排入工业园区雨水管网。本项目运营期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入化粪池,其余生活废水排入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锅炉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管网需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要求;软化处理废水循环使用,低温蒸汽回收后的冷凝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规范装卸减小噪声对项目区的环境影响。

4、固体废物:废机油按照危险废物要求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活性炭、树脂更换后由厂家带走;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剩余部分和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拟审批意见

拟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