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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关于2022年4月1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情况公示
来源: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 | 访问量:6600 | 发布时间: 2022/4/18 11:08:4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我局对2022年4月12日受理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18日-2022年4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意见、建议反馈联系:0878-5721727  (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办公室、传真)

项目名称

云南省楚雄州姚安县吴海20MW光伏电站项目

建设地点

姚安县栋川镇 朱家庄村和马家庄村附近坡地上

建设单位

三峡云投发电(姚安)有限公司

环评类别

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本项目拟建直流侧装机容量26.61MWp,交流侧装机容量21.56MWac,共由53.15MWac光伏子方阵、31.6MWac11.25MWac的光伏子方阵构成。采用49280块峰值功率为540Wp的单晶硅双面光伏组件、共16台组串逆变器,9台箱式变压器。

建设规模20MW光伏发电

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12191.0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03万元,占总投资的1.23%

项目建设和运营对环境的主要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影响保护措施在施工过程中,为保护工程区内的生态环境,在环境管理体系指导下,施工期进行精密设计,尽量少占用土地,减少施工工期和施工范围,以减轻施工对周围自然植被、地形地貌等环境的影响。在施工中尽量减少对动物栖息地生境的破坏,特别是对树木的砍伐

2、水土保持措施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新增的措施,主体工程设计具有水土保持功能措施为排水沟(管)120m,景观绿化200m2

3大气环境影响保护措施开挖过程中,洒水使作业保持一定的湿度:对施工场地内松散、干涸的表土,也应经常洒水防治粉尘;回填土方时,在表层土质干燥时应适当洒水,防止粉尘飞扬。加强路面维护及施工运输车辆的运输管理,尽可能防止运输的物料泼洒,运输车辆加蓬盖、装卸场地在装卸前将先冲洗干净,减少车轮、底盘等携带泥土散落路。

4水环境影响保护措施施工场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于施工、洒水抑尘及周边绿化,不外排。施工期间产生的餐饮废水,设置餐饮废水收集桶,定期由附近的居民清运综合利用。严格管控施工生产过程,防止施工期施工活动周边东风水库、光明闸水库地表水水质的影响。

5声环境影响保护措施分段施工,施工单元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加强施工管理,尽量缩短施工时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合理调整高噪声设备的使用时间,高噪声设备进行分散式布设,并严禁同时运行,减少噪声叠加影响。优化运输车辆进出施工场地路径,尽量避免在敏感目标附近逗留,途经敏感目标附近时禁止鸣笛。

6固体废物影响保护措施要求对临时表土堆场周边设置截排水沟和防护拦挡等措施。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送至当地合法的建筑垃圾消纳场进行规范处置。生活垃圾以及废包装物等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旱厕定期委托周围农户定期清掏。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

二、运营期:

1水环境保护措施因电池板清洗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简单沉淀后,可直接将电池板清洗废水回用于电池板下植被浇灌。

2声环境保护措施场区周边种植绿化带光伏列阵区外围设置围栏。

3固体废物防治措施:运行期固体废物主要是光伏列阵区检修人员生活垃圾、报废光伏板,危废采取以下措施处理产生的生活垃圾自行带走弃置于村镇垃圾统一回收处,委托栋川镇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报废光伏电池由专业的回收厂家收购处理事故油池中废油定期收集处理,交由有资质的回收单位处理

4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实施林光互补和农光互补措施,利用光伏电池板支架下部空间进行植物种植,应选种光照需求量不高,喜阴、耐寒且容易成活的当地乡土植物。结合水土保持措施对道路区域内破坏的植被进行植被恢复,加强管理保护好项目区内现有植被,严禁员工破坏周边植被及农作物等。

拟审批意见

拟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