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对2021年12月24日受理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9日-2021年12月31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意见、建议反馈联系:
0878-5721727 (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办公室、传真)
0878-5721086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行政审批股)
0878-5716020 (县政务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项目名称 |
姚安县龙岗卫生院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云南省楚雄州姚安县栋川镇下新屯村委会 |
建设单位 |
姚安县龙岗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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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类别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阔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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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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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新建(补办手续) 建设内容:姚安县龙岗卫生院属于姚安县人民医院下属医院,是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急救、健康教育为一体的精神病专科医院,总占地面积为5200m2、建筑面积:37100m2,已建有门诊室、输液室、化验室、预防接种室、中医馆、医生值班室、办公室、护士值班室、住院病房、厨房、餐厅等,本次主要新建一体化污水处理站。 建设规模:住院床位数72张。 项目总投资:1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1万元。占总投资的1.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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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和运营对环境的主要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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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期:项目已建成并运营多年,此次施工主要为一体化污水处理站的建设,施工期较短,主要采取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施工废水沉淀后施工回用、施工期土石方全部回填来减小污染影响。 二、运营期: 1、废气:项目运营期主要的废气有食堂油烟废气、污水处理设施异味。 一体化污水处理站为地埋式,异味散发量很小,通过周围种植绿化植被净化后,恶臭气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食堂以清洁能源电能为燃料,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外排。 2、废水:运营期废水主要为一般医疗废水、检验废液、生活废水。 在姚安县城镇污水管网接通前,项目食堂产生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处理后汇入下水道并拢其他生活废水,与一般医疗废水合并排入化粪池进行预处理,再排入项目自建的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标准后排入蜻蛉河;在姚安县城镇污水管网接通后,项目食堂产生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处理后汇入下水道并拢其他生活废水,与一般医疗废水一并排入化粪池进行预处理,再排入项目自建的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A等级)标准后,排入姚安县城镇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姚安县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检验废液属于医废,采用单独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3、噪声:本项目噪声来自一体化污水处理站运行时的水泵、风机。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房屋隔声、合理布局等措施减小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废水处理站污泥及办公、生活垃圾等。 医疗废物应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及时清运处置。 污水处理污泥(包括化粪池污泥)投加消毒剂消毒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生活垃圾通过内部保洁员清理收集后运至项目区外的垃圾收集箱,每天定时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其他环境保护措施、要求:一是设置相应的医疗废物安全警示标志。二是严格遵守危废转运相关规定。三是及时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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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意见 |
拟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