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2021年12月20日受理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4日-2021年12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意见、建议反馈联系:
0878-5721727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办公室、传真)
0878-5721086 (楚雄州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行政审批股)
0878-5716020 (姚安县政务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项目名称 |
姚安县光禄镇姚家箐砂石场二期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姚安县光禄镇班刘村委会 |
建设单位 |
姚安县光禄镇姚家箐砂石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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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类别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昆明飞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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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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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内容:砂石场原扩建年产砂石50000立方米项目的建设规模、内容、占地面积不变,本项目在原项目采空区新增1条水洗砂生产线,利用原有项目采矿产生的废土石作为原料,建设厂房3000m2,新购装载机1台,挖机1台,新购自动洗砂设备一套及建设配套环保设施。 建设规模:年产4万吨(1.6万m3)水洗砂。 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3250万元,环保投资7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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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和运营对环境的主要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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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期:对施工场地经常洒水降尘;施工废水、生活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内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垃圾利用现有的垃圾桶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施工期土石方暂存于采空区,用作扩建项目洗砂原料。 二、运营期: 1.废气: 对进场道路经常洒水降尘;破碎、筛分工艺密闭围挡,洗砂机投料口采取三面围挡、喷淋设施降尘;原材料堆区、成品砂堆场用防尘网进行覆盖。 2.废水: 生活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并进生活污水收集池收集用于矿区菜地浇灌。 生产废水:洗砂废水先进入泥浆池后,抽入洗砂沉淀水塔处理后排入二级沉淀池收集储存,作为洗砂用水循环使用。 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用于洗砂用水补给。 3.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维护检修设备,安装减震垫片等措施进行降噪。 4.固体废物:沉淀池污泥全部用于原项目采空区回填;设备维护的废机油存于原项目的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其他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及时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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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意见 |
拟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