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我局对2020年5月12日受理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5月19日-2020年5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意见、建议反馈联系:
0878-5721727 (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办公室、传真)
0878-6082116 (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自然生态股)
0878-5716020 (县政务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项目名称 |
姚安县昌源砂石开采销售有限公司扩建年产5万立方米砂石场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姚安县光禄镇旧城村委会大康朗唐家山 |
建设单位 |
姚安县昌源砂石开采销售有限公司 |
|
环评类别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昆明飞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项目在扩建年产5万立方米建设项目预留的空地增加洗砂生产线及相应的环保设施。 建设规模及产品方案:年生产水洗砂0.6万m3。 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400万元,环保投资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 |
||||||
项目建设和运营对环境的主要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施工期:对施工场地经常洒水降尘;施工废水、生活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内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垃圾利用现有的垃圾桶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 1、废气:装卸砂料时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减小扬尘产生量。 2、废水:洗砂废水经沉砂池沉淀后进入废水收集池,再回用于洗砂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进入生活废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3、噪声:车辆遮盖运输,经过村庄时限速、禁鸣;风机、水泵等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消声措施后,设备运行噪声对项目区环境的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沉砂池沉淀后产生的污泥经清掏后送至附近的砖厂制砖;生活垃圾利用现有的垃圾桶收集后再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
||||||
拟审批意见 |
拟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