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我局对2020年3月12日受理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3月19日-2020年3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意见、建议反馈联系:
0878-5721727 (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办公室、传真)
0878-6082116 (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自然生态股)
0878-5716020 (县政务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项目名称 |
姚安县芨源魔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及办公室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姚安县栋川镇包粮屯村委会田坝心 |
建设单位 |
姚安县芨源魔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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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类别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天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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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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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新建(补办环评手续) 建设内容:主要建设有主体工程(魔芋粉加工生产车间、成品堆存库、煤堆场、原料堆存及清洗车间)、辅助工程(职工生活区、办公区、食堂、公厕及洗澡间)、公用工程(供水、供电、道路)及环保工程(隔油池、污水处理站、沉淀池、脱硫除尘循环水池、生产冷却水循环水池)等。 建设规模及产品方案:魔芋厂设计生产能力达到年生产魔芋干片500吨(半成品,不外售作为魔芋精粉的原料使用),精粉900t。 项目总投资:项目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8万元,占总投资的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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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和运营对环境的主要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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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期:本项目已于2016年底开工建设,于2017年8月投入使用,环评要求新建部分环保设施。施工期采取场地经常洒水降尘及遮盖运输等措施进行抑尘;施工人员洗手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小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多余土石方、建筑垃圾按建设管理部门要求处置。 二、运营期: 1、废水:项目年生产100天,产生废水分为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 生产废水:生产期间的魔芋清洗废水及魔芋表皮堆场淋滤水,经三级沉淀池(总容积450m3)沉淀后全部回用魔芋清洗工序,每年最后一批次产品生产完成后的所有生产废水沉淀处理后暂存,作为厂区绿化用水;生产车间设备冷却废水经循环水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因此,该项目生产废水综合利用不外排。 生活废水:厨房废水经隔油池(2m3)预处理后与公厕等其他生活废水一并进入化粪池(总容积不小于10m3)处理,再通过自建地埋式污水处理站(10m3/d)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二级标准后,排入项目区西面农灌沟,最终汇入蜻蛉河。 2、废气:项目产生废气主要包括:热风炉废气、魔芋粉尘、食堂油烟等。 烘干工序的热风炉废气经布袋除尘(除尘率99.9%)+干法脱硫除尘(脱硫效率75%)设施后,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二级标准的排放限值要求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达标外排。 粉碎魔芋干片的研磨机、磨碎机及精粉机生产的魔芋粉尘通过安装布袋收尘器(效率99%)进行收集。 厨房使用电力能源,油烟经抽油烟机处理后通过管道排放。 3、噪声:本项目清洗机、切碎机等生产设备工作时会产生噪声,噪声源通过厂房屏蔽、绿化降噪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能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包括废弃包装袋、魔芋表皮污泥、残渣,魔芋灰粉,污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化粪池沉渣,腐烂魔芋,热风炉炉渣等。 原料收购及包装过程中会产生的废弃包装袋统一收集后,全部外售;布袋收尘器收集后的魔芋灰粉作为饲料原料外售;污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化粪池沉渣,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处置;热风炉炉渣集中收集后外送给砖厂作为原料使用。项目产生的固废处置率为100%。 5、总量控制指标暂定为: 烟尘排放量为0.087t/a,SO2排放量为2.214t/a; 废水排放量:0.193万t/a;CODcr:0.154t/a;氨氮:0.019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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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意见 |
拟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