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是最终需求,促进消费对释放内需潜力、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居民消费是国民经济活动的重要环节,对经济的增长起着重要的作用。
一、居民消费面临的困难问题
(一)消费需求得不到满足,导致消费外流
1.新兴消费领域拓展缓慢。当前,居民消费的特点已经从基本消费逐步转变为个性化、多样化的高品质消费,特别是文化、交通、医疗、教育等领域的消费需求快速增加。虽然上述行业潜力巨大,但这些领域的调整升级特别是供给的结构升级,仍明显滞后于消费变化。
2.品质消费得不到满足。随着生活条件日益改善,大家不再满足于低层次的“饱与暖”,而更追求“好与没”。但与不断升级的消费需求相对应的是目前中高端消费供给仍然不足,服务意识没有紧跟时代发展的潮流等矛盾种种的消费现状。
3.消费选择更多样化。随着姚安县交通、物流、通信等基础设施的完善,“互联网+”、代购、跨境购物等的出现,客户的购物选择更多样化,并且向更多传统消费领域持续渗透融合,出现消费外流现象。
(二)消费理念更新滞后,制约消费升级
从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反馈的2022年一季度云南省县(市、区)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结果来看,姚安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4152元,全国6393元、全省4887元、全州4698,增幅分别为6.9%、6.3%、6.1%,绝对数低于全国、全省和全州水平,与全国、全省的差距较大,增幅分别低0.8和0.2个百分点,与全州增幅持平。从构成看,服务消费支出的差额大于消费总支出差额。由此可得,姚安县居民消费理念更新滞后,导致居民服务消费占比偏低。服务业新业态消费同样需“有钱”,更需消费理念跟上时代潮流,这些问题不解决好,将制约服务业新业态消费升级,同时也制约了服务业产业升级。
(三)消费环境仍不理想,抑制消费意愿
目前,姚安县居民的消费环境不容乐观,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各类消费者维权案件时有发生,由于对部分违规经营行为进行惩处的有关法律与规定不够健全,导致消费者维权难。市场准入门槛低,关停注销频繁,形成经营者违法成本过低,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力度不够的局面。这种不良的消费环境对消费者的信心产生负面影响,直接抑制了居民的消费意愿。
二、对策建议
(一)加快培育新兴消费产业,形成新的消费动力。
在当今时代,多样化、个性化、服务化等消费发展趋势日益明显,大力推动消费产品及服务的差异化、特色化、人性化,重点培育文化、旅游、交通、医疗、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发展,为中高收入群体提供有效供给。
1.加大招商引资和扶持政策力度,引进有规模、知名度高、前景好的龙头企业,扶持传统企业改造升级,形成高层次、可持续发展的产业集群。
2.充分发挥姚安县区位、产业和人力资源优势,深入挖掘县域历史文化内涵,结合各地丰富的文化传统,鼓励打造中小型、主题性、特色类产品,积极适应居民消费增长新需求。
3.进一步拓展网络消费领域,加快线上线下融合,提升服务管理水平,拓展服务维度,精细服务环节,延伸服务链条,发展智慧服务。
(二)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促进服务消费再上新台阶
1.健全平等就业创业机制。创业是富民之基,就业是民生之本。要继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积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育各类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完善创业扶持政策体系,加大对创业扶持力度,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作用,增加城乡居民经营收入。
2.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再分配制度调节功能,完善居住、医疗卫生、教育等保障体系,不断提高保障待遇水平,解决城乡居民消费后顾之忧。
3.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如果没有经济发展作为支撑,就没有城乡居民收入增收。要坚持一、二、三产互动,推动融合发展,大力发展乡村振兴战略、构建完善“3+3+X”产业体系、推进三产提档升级等措施来提高经济发展。
(三)提升城乡居民消费理念,加快推进姚安县消费升级
1.倡导消费理念转型。由政府引导消费者树立健康、绿色、环保消费理念,从以购物为重心逐步向教育培训、健康养老、休闲旅游、文化娱乐等方向转变。以休闲旅游为例:依托姚安县全域旅游示范的创建,提倡跨界融合的理念,使旅游的发展方式由封闭自循环向“旅游+”融合发展方式转变,由“门票经济”向“产业经济”转变,由“景点旅游”向“全域旅游”转变。
2.丰富城乡居民消费体验。加大消费网点布局,营造多样化消费环境,丰富城乡居民购买体验,提升居民消费意愿,促进居民消费再上新台阶。扶持一批城乡一体化的电商物流公共集散点,拓展农村地区电商物流网络服务范围。
3.多样化消费方式。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网上消费越来越普及,微信、支付宝等移动支付方式也多样化,通过大数据、信息技术、物联网、云平台等高新技术助力消费理念转型,使消费者跟上消费升级步伐。
(四)改善当前消费环境,加强消费环境监管力度
1.强化技术创新、标准引领,强化标准体系建设,实施产品改造升级,提升姚安县产品质量,使之发展成为国内外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区域品牌,夯实县域经济发展根基。
2.加强维权宣传。以“3·15”活动为契机,通过媒体平台,提升消费维权宣传知晓度,充分发挥预防功能,倡导经营者守法经营,提醒消费者理性消费、合法维权。
3.加大监管力度。加强流通环节商品质量监管,以消费者投诉举报较为集中、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作为重点监管对象,有针对性地对开展定向商品质量抽检。(谷永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