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业务办理须知
一、请问出生落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新生婴儿落户:
1、父(母)提交落户申请;
2、父母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3、出生医学证明。
父母离婚后新生婴儿落户:
1、父(母)提交落户申请;
2、父(母)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法院判决书或者离婚协议书;
4、出生医学证明。
非婚生婴儿落户(可随母亲或父亲落户):
1、母/父亲提交落户申请;
2、陈述情况说明;
3、母/父亲户口本、居民身份证;
4、出生医学证明或DNA亲子鉴定证书。
二、请问死亡注销户口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死者亲属提交注销户口申请书;
2、死者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三、请问遗失、损坏申领户口簿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遗失丢失补办户口簿申请书;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四、请问收养人员的落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提交收养人申请;
2、收养证;
3、收养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派出所调查情况。
五、请问户口迁移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结婚迁移:
1、迁移申请书;
2、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离婚迁回原籍:
1、提交迁移申请书;
2、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者离婚协议书;
3、申请人户口簿(无户口簿的经派出所电脑中查询后截图打印交申请人签字捺印)、居民身份证;
4、原籍地户口簿或者原籍迁出的查询记录打印后交申请人签字;
购房迁移户口:
1、本人申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或商品房购销合同及购房正式发票(二手房提供买卖公证书);
3、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子女随迁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等材料;
赡养老人:
1、赡养人及被赡养人书面申请;
2、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赡养人《房屋所有权证》;
4、司法部门认定的公证机构出具的赡养公证材料。
直系亲属投靠:
1、书面申请书;
2、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房产证;
4、直系亲属相关材料(结婚证、出生证、独生子女证、DNA亲子鉴定证书、明确直系亲属关系的户口簿、公正机构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大(中专)、技校学生毕业迁回原籍:
1、落户申请书;
2、迁移证、居民身份证;
3、就业登记证、毕业证;
4、原户口迁出的户口簿。
六、请问变更更正户口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变更姓名:
1、未满十八周岁的由父母亲提交变更申请书、户口簿;
2、已满十八周岁的由自己提交变更申请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变更申请书交派出所所长核查签字;
3、变更子女姓氏的必须父母亲双方提交申请书、户口簿、双方到派出所当面签署同意变更姓氏。
变更出生日期:
1、公民的出生日期原则上不予变更,但确有错误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未满18周岁的由其监护人申请),凭原始户籍档案、出生医学证明或原始出生依据、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工作人员或离、退休人员提供原始(第一份)人事档案及单位同意变更出生日期证明,无工作单位的成年公民提供学籍档案,在校生提供原始(第一份)学籍档案,已更正过年龄,再次提出更正申请的,需附原始审批档案、居民身份证编号顺序登记表,社区(驻村)民警调查意见,派出所初审,报县(市、区)公安局核查并签署意见后,经州(市)公安局审批同意后,予以更正。
原始户籍档案包括:常住人口登记表、身份证编码表、出生住院期间原始病历档案记录、出生证或出生医学证明书、户口迁移证、户口准迁证、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等。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更正出生日期不予办理:
原凭《出生医学证明》已入户,后提供补办《出生医学证明》或其它证明要求更改出生日期的;
国家公务员、属组织、人事部门管理的参工管理人员、事业单位人员等要求确定或更改出生日期的;
以就业、参军、上学、退休、结婚等为目的更改出生日期的;
为逃避、减轻刑事制裁更改出生日期。
七、请问办理居民身份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县内常住居民:
户口簿或者居民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办。
省内其他地州居民
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上述四个证件可以任意提供一项)、居住证,到就近派出所申办。
省外居民:
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上述四个证件可以任意提供一项)、居住证,姚安县目前只有栋川派出所、光禄派出所、太平派出所受理,请就近选择办理。
办证须知:
1、姚安县各派出所目前只受理到期换领、遗失换领的证件。未采集指纹、首次办理或者其他情况申请办证的请回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2、居住证是异地申请办理异地居民身份证的必备条件,请到实际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居住证后,再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