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涉税热点回应
事项类别:公共服务
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税总发〔2016〕5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7〕44号)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发〔2018〕79号)
事项描述:对纳税人关注度高、咨询量大、易成为舆论焦点的涉税问题进行解答;对传播的不完整或虚假税收工作相关信息在职责范围内予以澄清。
公开主体:姚安县税务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形式:1.在办税服务场所公开。
2.在税务机关网站或同级政府相关网站公开。
3.在本级税务机关微信、微博等其他载体公开。
4.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开。
公开时限:在接到相关咨询、关切后10个工作日内公开,对特殊重大事项按照上级税务机关要求公开。